第二节 民族
第二节 民族
第二节 民 族
2000年,北安垦区有26个少数民族,共8 662人,其中:满族6 351人;达斡尔族 676人;蒙古族590人;回族543人;朝鲜族 199人;彝族42人;仫佬族42人;白族30人;壮族25人;土家族23人;哈萨克族22人;纳西族21人;锡伯族20人;苗族19人;鄂伦春族13人;黎族 8人;赫哲族7人;布依族7人;门巴族5人;瑶族5人;侗族4人;阿昌族3人;水族3人;崩龙族2人;俄罗斯族1人;高山族 1人。红色边疆农场是北安垦区惟一的少数民族聚居场。全场总人口1.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共4 240人,占全场总人口的38.56%。该厂有少数民族生产队3个,农场少数民族干部95人,占全部干部队伍的 20.2%。全场共有少数民族党员72人,占党员总数的 14%。多年间,这个农场一直坚持少数民族子女入学免收杂费制度,中学生每学期免杂费60元;小学生免40元。仅1999年一年全场就有30名中学生、 174名小学生得到了这一优惠待遇。1995年,管局党委统战部长凌人杰亲自到红色边疆农场就民族工作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关于红色边疆农场民族工作的调查报告》,经管局党委领导审阅后,以北垦办函[1995]29号文件予以转发,有力地指导了民族工作的开展。1995年6月30日,红色边疆农场党委书记关仲汉(锡伯族)出席了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被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