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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居民消费水平

第二节 居民消费水平



                 第二节 居民消费水平
  1991年,对北安垦区14个农场进行了家庭收支调查,共抽取72个调查单位, 390户职工家庭,人口1 414人。调查结果是: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26元,比1990年的648元,增长21.6%,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在人均生活费支出中,生活消费品支出702元,比1990年增长21%,其中:吃、穿、住、烧、用的支出分别比1990增长8.4%、14.5%、76.4%、15.4%、37.3%;非商品年支出124元,比1990年增长21%,其中:文化生活服务支出104元,比1990年增长12.5%。2000年,据对14个农场460户职工家庭进行调查,职工家庭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 1 762.33元,其中:食品支出752.6元,衣着支出228.7元,家庭设备用品支出100.7元;医疗保健支出131.4元,交通通讯支出92.3元,文化教育娱乐用品支出231.5元,居住支出175.1元;其它支出71元。
  北安垦区职工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构成。2000年与1990年比较,职工家庭多种生活消费支出在生活消费总支出中比例分别为:食品,1990年58.8%,2000年47.71%;衣着,1990年7.77%,2000年5.87%;居住,1990年17.34%,2000年18.0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1990年5.29%,2000年4.42%;医疗保健,1990年3.25%,2000年5.55%;交通通讯,1990年 1.44%,2000年6.32%;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1990年5.37%,2000年11.06%;其他商品及服务,1990年0.74%,2000年3.24%。
         分局农场职工家庭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与构成统计表
                   (2000年) 表5-3                               计量单位:元



  
         分局农场职工家庭平均每人主要消费品消费量统计表
                   (2000年) 表5-4



  
         分局农场职工家庭平均每百户年底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统计表
                   (2000年) 表5-5



   续表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