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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残联工作

第七节 残联工作


 
                第七节 残联工作
  一、残疾人管理
  1995年 6月,管局民政局组织各农场民政局对全局残疾人状况进行普查摸底。各农场民政局和场医务鉴定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生产队为残疾人进行体检,做医务鉴定。经过普查确定,北安垦区有残疾人1 781人,占垦区总人口0.98%,其中,肢体残疾1 068人,占残疾人总数60%;语言、听力、视力残疾405人,占残疾人总数22.7%;智力及精神残疾308人,占残疾人总数17.3%。
  1996年 3月,管局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局机关15个单位组成,每个成员单位都有明确分工。残联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生活的环境,承担分局残疾人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副局长李颖囝任残疾人协调委员会主任。1997年11月 8日,北安垦区召开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来自各条战线的残疾人代表77人参加了会议,李颖囝副局长当选为残联主席,朱长文、赵福金当选为残联副主席,赵福金还当选为残联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各农场也相继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残联组织。1998年 5月,分局和各农场成立了残疾人服务社,王莲茹任分局残疾人服务社法定代表人。残疾人各种组织机构的建立,有力地保证了残疾人管理工作健康发展。1998年,李颖囝被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评为扶残助残工作先进个人。
  二、助残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从1991年开始,每年 5月份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1994年,局、场两级民政局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的时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理解、支持助残活动。1997年,在第七次“全国助残日”前夕,北安垦区开展了“为残疾人献爱心,每个职工捐款1元钱”捐助活动,全局为残疾人捐款4万多元。在助残日期间,各级残联走访贫困残疾人共85户,每户发慰问金100~200元,合计 1.3万元。1998年春节,分局残联慰问特困残疾人55户,每户发慰问金200元、合计1.1万元,让特困残疾人过年吃上了饺子,过了一个愉快的春节。2000年,在“全国助残日”前夕北安分局党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对助残日活动做了全面部署,局长赵永才带领残联、宣传部等部门到赵光农场走访慰问残疾人和助残志愿者。全局广大职工群众向残疾人伸出援助之手,为残疾人捐款2万多元,捐衣服1 500多件,做好事 2 000多件。2001年11月,全局开展了首次白内障复明手术工程,有102名白内障患者的108只眼晴重见光明。
  三、残疾人扶贫和就业
  1997年,北安分局根据省政府黑政发[1996]89号文件和省农场总局垦局发[1996] 205号文件精神,印发了《北安垦区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确定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各项工作目标。扶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每年使垦区贫困残疾人中有 25%脱贫,2000年基本解决残疾人温饱问题,使垦区特困残疾人 90%以上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学上、有医就。1998年 5月,分局副局长李颖囝围绕全国助残日“扶贫解困”这一主题,亲自部署残疾人扶贫工作,为残疾人拨扶贫资金3万元。经调查了解全局有贫困残疾人939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507人,无有劳动能力的432人。在第八次全国助残日期间,全局首次扶持贫困残疾人26户,每户借给1 000元(无息),时间一年,到期还本金,次年再投入。1999年3月,总局残疾人服务总社下拨北安分局残疾人服务社康复扶贫款14万元,分局和农场按申请贷款额的 50%比例匹配资金,扶持了贫困残疾人98户,每户贷款2 000元。1999年5月,总局残疾人服务总社下拨扶贫贷款30万元,扶持贫困残疾人251户,每户贷款2 000元。总局、分局、农场共投入扶贫贷款118.4万元,共扶持贫困残疾人379户,其中,从事种植业87户,养殖业121户,手工业17户,个体食杂店93户,其它61户。到2001年已有315户脱贫,脱贫率达83%;没有脱贫的进入了“低保”行列,基本解决了残疾人温饱问题。
  1999年5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2号令发布《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此后,总局印发了《黑龙江垦区按比例安排残疾就业实施办法》,北安分局和各农场都制定了按比例安排残疾就业办法和就业优惠政策。2000年,全局对有劳动能力的 483名残疾人安排就业,其中,从事种植的213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的153人,从事其它行业的41人。残疾人就业率达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