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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安

第九章 司法

第一节 公安


 
                 第一节 公  安  
  1976年组建北安农场管理局初期。管局设保卫科,主要负责内部保卫工作。原一师各团重新建立公安局,业务受所在县公安局领导。1980年 5月,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成立北安农垦公安局,行使地方公安机关职权。各农场公安局,业务由北安农垦公安局领导。
  一、公安机构
  1985年,省公安厅重新核定了公安派出所的设置。省农垦总局(公)字[1985]34号文件下达北安农垦公安设立所属33个公安派出所。1998年12月,农垦系统整顿公安体制。根据省农垦总局编字[1998] 5号文件精神,撤销龙门公安分局改建为龙门公安派出所,行政级别正科级不变。撤销铁西、龙南派出所,将原各公安分局所属30个公安派出所改为警务区。是时,北安农垦公安局下设13个公安分局:建设、红星、赵光、长水河、二龙山、龙镇、襄河、引龙河、尾山、格球山、锦河、红色边疆、逊克公安分局; 2个公安派出所:龙门、北良公安派出所。北安农垦公安局机关设有科、所、队13个,其中有:政治处(原政工科1990年3月改为政治处)、纪检委、督察队、法控科、治安科、刑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看守所。1995年12月,297名干警被批准授予人民警察警衔。1999年6月,农垦公安被国家公安批准列入国家公务员编制序列。是时,北安农垦公安局全局编制425人,实有387人,其中局机关编制79人,实有59人;各公安分局及派出所编制346人,实有340人。北安农垦公安局历任局长是:于景阳、王怀普、梁枫、陈向阳、刘景文,历任政委是:刘景文、孙锡富、李继良,历任副局长有:孙锡富、吴贵显、崔福懋、王建国、吕和平。1995年,公安部授予徐宝清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996年,公安部授予曲英利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二、治安管理
  (一)治安管理
  公共场所管理。北安管局辖区内公共场所主要有商店、酒店、练歌厅、网吧和农贸市场等共计 360家,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以属地派出所为主。“严打”后,随着警务改革,各公安分局组建了巡警队、联防队,定期巡逻、定点看守,防范可能发生的纠纷和案件。农贸市场由公安、工商、税务部门共同管理,对非法经营、欺行霸市的不法分子进行打击、取缔。对练歌厅、网吧、酒店等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外,还设立了治安员以保证正常营业。1988年,王惠锋被省公安厅授予全国治安战线先进个人称号。
  (二)特种行业管理。北安垦区的特种行业,主要有宾馆、旅店、废旧物品收购、印刷复印、机动车修理、出租车行业、刻字业等共70家。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的管理,随着国家对行政制度的改革,取消了对特种行业管理的开业前申请审批制度。由过去的开业前审批为现行的服务监督。主要是对业主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经常检查是否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特种行业内部安全防范和守法经营,对利用行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及发生在行业内部的黄、丑、毒案,进行了严厉打击和查处。破获私刻印章案7起。
  (三)枪支及爆炸物品管理。1983年,全国开展“严打”斗争后,散存在社会上的公有和个人私有的猎枪、土火枪、小口径枪,全部收回公安机关统一保管。1999年,北安农垦公安局集中收缴民用枪支共700支。
  公用枪支管理。1996年10月,国家颁布实施《枪支管理法》后,公安机关的自卫枪支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枪支登记、接交、领发、出入库、检查、保养等一系列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有牢固的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分离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安装比较先进的红外线报警器;对配枪人进行严格政治审查,执行任务时做到人不离枪,枪不离人,执行公务后立即将枪交回,集中统一保管。
  爆炸物品管理。由于管理不善,爆炸案件在辖区内时有发生。据统计,全局因爆炸引发的刑事案件共有9起,死亡5人。北安农垦公安局在开展“治爆缉枪”活动中,收缴社会散存炸药654公斤,雷管52个,导火索1 768延长米,手榴弹56枚,子弹 2 613发,消除了不安定隐患。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采石厂、烟花爆竹储存库、水利施工点等重点单位,进行严管严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建立健全运输、保管、发放、使用手续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返规定的单位,实行严管严罚,加大了管理力度。
  (四)取缔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北安农垦公安局组建初期,垦区社会治安状况比较混乱。黄色书刊、淫秽宣传品曾一度涌进垦区文化市场,赌博、卖淫嫖娼、贩卖扎吸毒品现象时有发生。1989年,在垦区内开展了“扫黄、打丑、除六害”专项整治、取缔各种社会丑恶突击活动。收缴各种黄色书刊3 561份,淫秽录像带641本;查处卖淫嫖娼案件46起,赌博案件 352起,贩毒、扎吸毒品案件 4起。随着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部门制定的一些惩治黄、丑、毒法律法规的出台,加大了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得到了有效地遏制。1998年,尹建华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五)取缔邪教组织“法轮功”。1996年,社会上开始有“法轮功”组织活动。参与习练者大多数是老年人和妇女。这些人每天早晨在广场空地上,打着黄色横幅,听着录音带“练功”,有的人组织练功者学习“法轮功”书籍,背诵所谓经文,收听录音讲话等活动。1999年 7月23日,中共中央宣布“法轮功”为邪教组织,予以取缔。经公安机关调查,在辖区内14个农场中有赵光、龙镇、龙门、尾山、格球山、红色边疆、二龙山 7个农场;12个局直单位中有局中心医院、赵光党校、赵光技校、分局机关4个单位共有“法轮功”习练者637人,其上层组织是北安市和五大连池市“法轮功”辅导站。经各级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教育转化和查处力度,绝大多数习练者被转化,都表示不再习练“法轮功”。但仍有少数人不听劝阻,私自去北京天安门广场,搞什么护法,滋事、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自中央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侦破各类法轮功案件 6起,劳动教养10人,治安处罚11人,取缔法轮功辅导站、点17处,收缴法轮功宣传品1 000多件,法轮功籍200多册,磁带光碟 100多盘,各类条幅10条,有力地遏制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
  (六)“110”报警服务台。1997年,在全国公安开展学习漳州市公安机关“110”报警、社会便民服务的经验后,按照上级的批示,北安农垦公安局迅速在全局所管辖区域内建了15个“110” 报警服务台。每个台都设立了专职值班人员、电话、传呼机、车辆和必备的工具,确保战备执勤状态。“110” 报警服务台工作严格执行1999年黑龙江省公安厅黑公通字[1999]287号文件《黑龙江省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暂行规定》,随时接受人民群众报警求助,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各报警服务台还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制。“110”报警服务台,组建 5年共接警6 669起,出警6 233起,人民求助860起。在打击犯罪、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人民公安机关为民、助民的作用,密切了警民关系,受到了垦区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拥护,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七)治安处罚。自公安部[1984]公发(治) 186号文件《关于查破和处理治安案件》的通知下发后,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立案办理及处罚有了法律依据。1980年至2000年建局的20年中,全垦区内共发生治安案件10 152起,处罚16 280人。建局后10年与前10年相比发案和处罚人数均下降近 50%。罚款处理按中央财政部1996年12月31日发布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一律上缴同级财政。
  (八)户籍管理。全局设15名专职户籍民警,依照《户口登记条例》和《重点人口管理试行规定》,负责全局的人口登记、人口统计、户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在户籍管理中严格手续,规范了户口审批程序。1999年,北安垦区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微机化管理。截止2001年底、辖区内常住人口63 983户,总人口196 629人。
  改革开放后,建筑民工、承包土地和从事各种经商的人员大量涌进垦区,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垦区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有所增加。为此,公安部门采取经常性的管理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摸清了流动人口底数,2000年末统计,北安垦区有暂住人 5 295人,办理暂住证2 182个,租房居住453户。在流动人口中列为重点人口58人,做到了层层落实责任制,与业主和用工单位签订治安责任状1 202份,对外来租房居住户办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登记证453个。
  三、刑事侦察
  北安垦区公安队伍经过十几年“严打”斗争的锻炼,全面提高了刑侦干警的业务能力。刑事侦察的技术工作得到了加强,1993年公安局成立了技术科配合刑侦科对作案的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利用法医监定、痕迹检验、摄影录像等科学手段侦破案件。破获了一批在垦区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难度较大的刑事案件。如格球山农场王凤娇杀夫碎尸案;龙镇农场特大绑架杀人案;“9820”抢车杀人案等。截止2000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 289起,抓捕人犯654人,网上追抓捕逃犯41人。
  1996年,刑警科改称刑警大队。1998年3月,又组建了经济案件侦察科,至2000年的3年间,共办理经济案件29起,抓获人犯36人,批捕起诉32人,涉案金额 190多万元,为垦区挽回经济损失110多万元。
  案例:李超英抢车杀人案
  1998年 6月20日,二龙山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二龙山农场四分场到长水河农场公路16公里150米处的东侧的道沟内有一具被焚烧过的男尸。
  二龙山公安分局向北安农垦公安局做了汇报。北安农垦公安局的领导带领技侦人员赶赴发案现场。对尸体进行拍照和尸检。死者胸前被刺三刀,死后被焚尸。尸体被焚烧的较轻,衣着干净利落,在死者的衣兜里发现有大庆市办发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证实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张玉,男,29岁,系克山县良种场人。他驾驶的是一台红色捷达轿车。车牌照为“黑E83990”,发动机号ACR026885,车架号000317。
  经与克山县良种场联系,得知此人在大庆市开出租车,出车后未归,已向警方报案。认定这是一起劫出租车杀人案件。此案被列为特大抢劫杀人案。
  经对现场分析,从现场遗留下的轮胎印看,车来、去都是北安方向,凶手可能是北安市人或在北安有落脚点。车有可能就在北安。据此,将侦查的重点定在北安市。以北安市为重点排查所有车库、修理部、洗车房等能停放车辆地方。在北安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分片在北安市范围内进行排查。 6月21日上午10点,在北安市一道街一家洗车房,库内发现一辆红色捷达轿车,刚洗完,无牌照。经查车内有血迹,车架号、发动机号都与被抢车号相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李超英抓获。经审讯,李超英在证据面前,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后李超英被处极刑。
  四、交通管理
  北安垦区的交通管理工作,原由各农场所在市、县交通管理部门和管局工交处交通监理所负责管理。根据1988年省农总编字[1988]36号文件《关于农垦道路交通由农垦公安机关统一管理》、1991年省农总编字[1991]16号文件《关于省农垦公安交警支、大队增加人员编制的通知》精神,1988年 3月组建了北安农垦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14个交警中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同级公安机关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交警部门的指导。1991年,全局共有交通干警59人,其中大队14人、中队45人。同年 7月,交警大队开始办理车辆、驾驶员管理等业务,发放启用农垦代号车辆号牌(R5××××)。
  (一)设施。1993年,交警大队自筹资金建 1 000平方米办公楼,增设了交通标志和交通通讯工具。农场自养公路1 647.51公里,共设置道路标志牌 474个,其中,交通宣传标志97块、指示标志 238块、警告标志83块、禁令标志56块。配备交通管理车辆18台(每一个中队一台)。并增加了通讯及业务设备,全局共有办公电话24部、微机27台、传真机18部、车载台 3部、无线对讲机10对、移动电话45部、传呼机45部、摄像机3台、照像机18台、电视录放设备8部、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箱10套、现场勘察灯16个、酒精测试仪2部。
  (二)交通安全管理。1988年以前,北安垦区各类交通事故发生较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了减少事故,保证安全,交警大队组建后加强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针对辖区的交通管理面广线长的特点,采取了群防群治的办法,在全区组建了54个治安联防组,1997年10月组建了23个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站。根据辖区不同气候特点和不同的农业生产季节,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专项治理与开展会战相结合办法整治交通秩序,对车辆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并狠煞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客货混载、强超强会、疲劳驾车歪风。经过采取这些措施,使辖区内的交通秩序逐年好转,交通事故逐年下降,杜绝了恶性交通事故发生。1994年与1993年相比,交通事故数下降75%,死亡人数下降75%,特大交通事故下降100%,经济损失下降 80%。1998年至2002年,辖区内共发生交通事故131起,平均每年发生26起;直接经济损失353 644元,平均每年损失70 688元;5年共死亡42人,伤100人。交警大队被评为省交警系统创平安大道先进单位。
  (三)驾驶员管理。交警大队成立后,十分重视驾驶员培训工作,建立了驾驶员分校,每年举办培训班2期,使驾驶队伍不断扩大。1991年与地方接交时汽车驾驶员只有2 200人,经过十几年的培训汽车驾驶员已达到7 750人,摩托车驾驶员3 285人,农用车驾驶员 157人。交警大队对机动车驾驶员坚持年检和考核制度,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坚持严检、严罚。
  五、消防管理
  1983年,北安农垦公安局组建消防科,赵光、红星、龙镇、二龙山、尾山农场和赵光糖厂设置消防队,共有消防车10台。1987年,全管局14个农场都有了消防队,共装备消防车22台,消防队员 110人。1996年《黑龙江垦区1996~2000年消防发展规划》开始实施后,北安管局加大了消防工作力度,全局每年平均投入消防建设资金 200多万元,将1990年前在编的老解放牌消防车全部更新,共计27台。新建消防训练塔11座,消防队员特种装备、营房和训练器材达到标准要求。
  全管局在基层单位都建立了防火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工作制度,并且购置了灭火器、防火沙、防火桶设备。每年局场两级公安局都与有关部门组成安全防火检查组,在春、秋两季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各农场为防止火灾,大风天场部由消防队鸣笛,生产队用挂旗等方式通知不许烧火,同时,消防人员巡回检查,有效的控制火灾的发生。
  从1990年开始,局、场两级消防队对所属的二级以上的 200多个防火重点单位,分别建立档案,进行重点管理。1995年,对油库、加油站、液化器站进行专项整顿,依法严格管理、监督落实整改措施,以消除火灾隐患。对新建的项目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审核,从设计、施工到验收消防部门均介入把关。据统计,北安垦区“六五”期间平均每年火灾损失 219 821元,“九五”期间平均每年火灾损失61 612元,下降了71%。2000年9月,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城乡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先进单位。1999年,安伟民被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授予战训先进个人。
  六、羁押看守
  北安农垦看守所始建于1980年5月,所址借用二龙山农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所长1人,管教1人,看守7人。任务是临时羁押刑事犯罪嫌疑人。1981年 1月,看守所转迁到龙镇农场公安局行政拘留所。 3月,省农场总局公安处正式批准组建农垦公安看守所,定编24人。1982年9 月,为适应“严打”斗争的需要,垦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开始组建,看守所又转迁到管局科研所。两次投资50万元,新建460平方米监舍一栋(13个监号,能容纳人犯60人),370平方米办公室1栋,170平方米看守员宿舍。围墙高 2.5米、200延长米,共占地7 000多平方米。当时是三所合一(即:看守所、收审所、行政拘留所),所长、副所长各1人,管教4人,看守民警18人。1992年 4月,为了适应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需要,投资76万元,新建一座二层楼,设备功能比较齐全,占地20 000平方米,围墙320延长米,能容纳人犯130人。13个监舍全部实行电视监控,每年关押各种犯罪嫌疑人 260多人。各农场公安分局设行政拘留所,全局下设14个行政拘留所,各配所长兼管教1人,看守员较大分局6人,较小分局 3人,全管局共64人。行政拘留所主要任务是关押行政违法人员。1998年,农垦公安整顿公安体制,各分局行政拘留所经整顿,由原来的14个减少到6个。
  20多年间,看守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对人犯实行严密文明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做到人犯入监统一着装,被褥整齐一致;人犯伙食严格按规定标准供给,保证吃的按时、卫生,每逢节假日改善伙食,人犯人格不受污辱。经常利用电视、广播和邀请有关各界人士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形势、感化等方面的教育,使在押人犯认罪服法接受审判。看守所已建立健全犯罪嫌疑人档案 2 300多份,还存有部分录相资料。经过努力建设,北安农垦看守所已成为监区宽敞整洁、环境优美、文明管理的看押所。1997年,被国家公安部授予二级看守所。199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曾多次被省公安厅授予优秀看守所和先进看守所称号。1994年,王立彬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