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五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五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组织机构
1983年,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北安管局成立了政法办,主要职能是协调“严打”斗争期间各类刑事案件的诉讼问题。政法办主任张云虹,副主任张海鹏。1985年,为了巩固“严打”斗争成果,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综治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严打”斗争结束后,政法委曾一度更名为“北安农场管理局政法领导小组”,以后上级认为政法委作用十分突出,又恢复政法委职能,主要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维护全局稳定。1986~2000年期间,北安管局(分局)党委、政法委历任书记(兼任)有:孙平、冯承志、王玉兰、季世春,历任副书记有:王怀普、张云虹、刘永义、贾进麒、石贵秋。
二、综治工作
1985年,北安管局在赵光农场试点推行专职治安员制度。经过试点证明,这一制度,对于刚刚开始实行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防止农机具被盗,维护生产队的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后,即在全局推广了专职治安员制度。1991年,全局治安稳定,犯罪减少,28个场处级单位有26个一类,占93%,比上一年上升3.7%,并消灭了三类单位。在583个基层单位中,415 个单位无刑事、治安案件,无火灾、无交通事故。全局政法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在办理“以地谋私”、“以权谋私”案件中,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有效地保证了农垦经济建设的发展。
1992年,为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政法部门执法执纪监督的通知》,加强了政法队伍建设。1993年,为了提高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杜绝错案的发生,政法委出台了《错案追究责任制》。1993年又出台了《错案追究制补充规定》。1994年,管局政法综治工作成绩显著,取得了“一稳定、八下降、七无有、一满意和全方位达标”的成果。“一稳定”即:政治形势呈现持续稳定。全局全年未发生政治闹事、集体越级上访、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内潜外逃和界江涉外事件。“八下降”即:刑事案件发案总量比上年下降1.3%;杀人案件比上年下降25%;伤害案件比上年下降11.7%;抢劫案件比上年下降 80%;火灾发生起数和经济损失比上年分别下降22.8%和73.5%;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比上年分别下降33.3%、57.1%、68.6%和80.5%;治安案件发案起数和处罚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2.9%和 6.2%;学生犯罪率比上年下降100%。“七无有”即:无有特大刑事案件;无有特大火灾事故;无有特大交通事故;无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有干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无有民转刑案件;无有涉枪案件。“一满意”即: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对垦区安全形势,表示满意。“全方位达标”即:上级各业务部门对全局公安、检察、法院、综治等工作的各项年度考核目标,基本做到全方位达标,管局公安局、检察院被评为“双学”先进集体,管局法院被省法院评为“文明法院”标兵。
1995年 4月,北安管局政法委制定了《政法队伍建设三年规划》,规划中确定了10项奋斗目标,并在全局政法干警中开展了五项岗位练兵活动。1996年 3月,北安管局在全局推广实施“北安垦区社会综合治理家庭目标责任制”,使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目标落实到了家庭。全局共有7.6万个家庭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家庭目标管理责任书”。同年9月,副局长、政法委书记王玉兰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1997年2月,分局综合治理委员会对锦河农场、赵光糖厂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同年,分局综治办对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家庭目标管理责任处罚实行追究制度,同时对处罚卷宗进行了明确规范。年底,北安分局被评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1998年,分局党委下发了《北安分局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北安分局政法机关协调垦区政法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规定》,对全局政法队伍开展了为期 3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分局政法委下发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在队伍建设上实施了 “54321”工程(即,“五抓”:抓教育、抓班子、抓改革、抓管理、抓基层;“四强化”:强化甘当公仆意识,强化从严治警意识,强化勤政廉政意识,强化争先创优意识;“三实”:掌握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二加大”:加大措施的强度,加大落实的力度;“一上”确保队伍建设上新台阶),提出了工作目标和措施。同年,分局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北安垦区“安全文明小区(生产队)”创建工作意见》,使全局安全创建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1998年,北安分局被评为总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优秀单位。
1999年7月,分局成立处理“法轮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615”办公室,年末改为“610”办公室,在中共中央作出坚决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决定后,北安分局637名“法轮功”习练者醒悟过来停止了习练活动、17个练功点全部解散。分局综治委对锦河农场、红星农场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分局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大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在全局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年,北安分局被评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0年 4月,分局下发了《北安垦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暂行办法》,使流动人口的管理进入有序轨道。北安分局代表农垦总局接受省政法委、综治委对垦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是年,北安分局被评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总局党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优秀单位。
三、赵光农场综治经验
2001年 9月,总局党委政法委在赵光农场召开黑龙江垦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场会,对赵光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三三四”管控机制给予充分肯定。10月,总局党委作出决定,在全垦区推广赵光农场综合治理“四三三四”管控机制经验。
赵光农场周边与一市二县三镇的54个村屯接壤,是一个社情复杂、刑事案件高发地区。为营造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1998年、赵光农场实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三三四”管控机制,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人民满意”的目标。“四三三四”管控机制的具体内容是:
(一),确保“四个到位”。一是思想到位。在工作中,农场党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农场工作大局,扎扎实实抓好综治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制度到位。农场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场长、主管政法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有齐抓共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四三三四”管控机制领导小组,并着重加强了五支队伍建设: (1)领导体系建设。全场共有负责“四三三四”管控机制建设的组织机构53个;(2) 治安员队伍建设。全场较大型企业和农业生产队配备了34名专职治安员;(3) 更夫队伍建设。全场重点要害部位配备了144名更夫警卫;(4)巡逻小分队建设。全场设立了29个巡逻小分队; (5)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场配备基层治保会、调解委员会成员 416人,从而真正形成了“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干”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三是责任落实到位。为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农场党委与基层党政领导签订了责任状,制发了《赵光农场“四三三四”管控机制建设考核办法》,成立了场考核委员会,专门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进行考核,采取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单位领导晋职、晋级、评先授奖的重要条件。实施以来,全场有 8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有17名领导干部被提拔任用;有11个单位、19个人被“一票否决”,其中科、队级干部17人。四是资金保障到位。农场党委在综治工作上舍得投入,做到“两不减三个确保”,即:坚持政法经费不减,人员不减,确保政法干警工资一分不欠,确保办案经费,确保政法机关装备一流水平。两年间,农场投资170万元为“110”接警指挥中心、 3个警务区和消防队新建、改建1 40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为政法部门配备了2台新警车、 2台新型消防车、14辆摩托车,为警探长配备了手机,为职能部门配备了 7台微机,并在全场设立了73个固定免费报警电话。
(二),搞好“三个联动”。一是“三警”联动。为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治安的重任,农场公安局大胆探索,努力实践,构建了以公安分局为中心、刑警为龙头、巡警为纽带、责任区民警为基础的“1113”新型警务体制,由责任区民警、刑警、巡警“三警”共同承担保一方平安任务。1999年1月7日,第5生产队发生价值2.8万元农药被抢劫的特大案件后,刑警、巡警、交警等三个警种50余名民警分兵把口,联合作战,仅7天时间就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近年来,公安分局先后组织破获了78起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综合破案率98.3%;查结治安案件495起。二是警民联动。在警民联防工作中,农场建立了以警务区为中心,由警务区民警牵头、以治安员为骨干、以巡逻小分队为主力的警民联动机制,形成了指挥灵活、反映快速、整体作战的动态防控格局。2001年5月,农场发生一起摩托车被盗案件,“110”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刻通知 7个联防小组、50余名治安人员快速到达指定地点设卡堵截,两小时后,犯罪嫌疑人在骑车逃跑过程中,被堵截小组擒获。 3年中,警民联手,共获刑事案件21起,抓犯罪人19名,及时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三是警企联动。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农场政法部门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与各企业之间的联系,在防范各类案件上,主动向各企业领导人提建议。3年中,公安、法庭、检察室通过办案共向各企业发送司法建议书175份。实施警企联动,共破获各类案件5起,预防经济案件7起,累计挽回经济损失达150万元。
(三),落实“三个防范”。一是“两场”防范。为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麦场和农具场被盗案件的发生,农场党委在加强人防的前提下,突出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投资 1.3万元,为26个农业生产队的麦场和农具场安装了电动报警器;先后投资 300万元,为11个生产队麦场和农具场修筑 1.8万延长米的围墙、铁栅栏。更夫警卫均携犬上岗,“两场”人、技、物一体化防范覆盖率达100%。先后抓获现行犯罪2人,预防盗窃案件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二是重点部门防范。为了使群众财产免受损失和有效控制重点部位发案,农场投资 3.5万元,在全场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为全场个体养牛户的牛棚安装了断线报警器,为更夫、流动哨配发了袖标、口哨和防范器械,形成了点、线、面结合,人、技、物防于一体的防控网络,使重点部位可防性案件连续 3年控制为零。三是栋房防范。为加快小联防带动大治安格局的形成,农场强化了以栋房为基本形式的群众自治网络建设。全场划分32个治安小区,建立 644个联防小组,每10户为一个联防小组,每个小组设一个中心户,每个中心户承担法律宣传、治安信息、民事调解、财产保管等 4种职责,履行治安防范、邻里纠纷调解、劣迹人员帮教转化、居民住房人口管理、值周挂牌任务。 3年中,共预防各类案件29起,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18人,群众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90条,破案17起,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促进了基层的稳定。
(四),突出“四个控制”。一是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控制。农场党委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定:全年无上访事件的单位,年终奖励该单位党政一把手各400元;如发生一次3人以上到场或分局以上机关上访的,给予单位领导通报批评;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而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对其单位党政领导给予责任追究,进行免职处理。这一机制运作以来,全场各级共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1 577人次,做到了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使大量的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初始。两年间,农场拿出资金 6 000元奖励了17个无矛盾纠纷上访单位的领导。二是加强对“两劳”释放人员的控制。为巩固改造成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农场党委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两劳”释放人员逐人建立了帮教小组和帮教档案,落实帮教责任制,并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就业,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得到转化。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教育,41名“两劳”释放人员无一重新犯罪。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控制。为严格流动人口管理,减少流动人员犯罪,农场制发了《赵光农场流动人口管理暂行规定》、《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制度》,建立了以公安为主,劳动、建设、工商、计生部门参加的组织管理体系,本着“谁引人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同用工单位、雇工个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并将其纳入综治目标考核之中,建立和实施了流动人口一档、一书、一报、一保的动态管理机制,使流动人口列管率达100%。流动人口犯罪率连续 3年为零。四是加强对公共场所治安和安全控制。为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治安和安全管理,农场公安分局与150个公共场所建立了警民共建对子,并在各场所内选聘 1~2名情报信息员、阵地控制员,公安机关把阵地控制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形成了以 “110”快速反应为主力,责任区民警阵地控制为主线,情报信息员、阵地控制员分兵把口的公共场所立体监控网,使欺行霸市、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等违法犯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可防性案件明显减少,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