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
第五章 自然资源
第一节 土地
全场土地总面积968604亩。其中耕地269000亩,占总面积的27.8%;林地55万亩,占总面积的56.8%:草地4.18万亩,占总面积的4.3%;荒原4.58万亩,占总面积的4.7%;水面2.46万亩,占总面积的2.5%;村屯、道路和水利设施占地2.39万亩,占总面积的2.5%;其它用地1.33万亩,占总面积的1.4%。
场区土壤母质为第四纪冰川沉积性粘土和亚粘土,属黄土。沿江平原为沉积地层,有松散的沉积盖层,上层多为冲积层亚砂土,下为粉砂。在山谷和河流两岸,有部分淤沉物。
土壤有5类,即棕壤、白浆土、黑土、草甸土、沼泽土。
棕壤有64.5万亩,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岗坡地。耕地中有25.6%是棕壤。黑土层薄,15厘米左右。质地粗,松散,通透性良好,易于耕作,但保水保肥力低,易受干旱威胁。棕壤所处地势高燥,地温高,发小苗。有机质含量2—4%,全氮0.12—0.20%,全磷0.06—0.15%,全钾2.5—3.1%。这种土壤肥力下降速度快,开荒初期几年产量较高,以后逐年降低。但只要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仍可提高地力。
白浆土有3.35万亩,主要分布在1分场11队。6.9%的耕地是这类土壤。白浆土质地粘重,黑土层仅10—15厘米,心土和底土均为粘土。耕层有机质含量2—3%,全氮0.15%,全磷0.10—0.15%。由于白浆土紧实无结构,透水性很差,冷湿,因而易发生季节性干旱,而多雨年份,却易遭涝灾。但培育深厚耕层,搞好排涝后,仍可提高产量。
黑土有10.53万亩,占总面积的10.9%。分布在平原和漫岗坡地。耕地中有28.2%是黑土。土层深厚,在30—50厘米之间,保水保肥能力强,抗旱抗涝。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5—10%,全氮0.25—0.3%,全磷0.18—0.20%,是自然肥力最高、耕性良好的土壤,俗称“黑油砂土”。易于种植多种作物。坡地黑土层易受风蚀水蚀,造成表土流失,宜营造防护林,加强水土保持。
草甸土12.82万亩,占总面积的13.2%。分布在黑龙江平原、山区低平地和河流沿岸。黑土层30厘米以上。耕层有机质含量4—6%,全氮0.20—0.28%,全磷0.15—0.20%。保水供水能力强,抗旱灾,但土质粘重,通透性差,土温低,冷浆,不发小苗。后劲足,作物易贪青晚熟,受霜害。
沼泽土包括泛滥地土壤,共3.13万亩,占总面积的3.2%,分布在低洼地、江河沿岸、河谷水线和岛屿上。耕地中有4.4%是这类土。地表有草根系,下面是黑土层或腐泥层。有机质含量5—12%,含氮0.14%,全磷0.20%。养分含量高,但有效性差。地表常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应加强排水。
尚有可垦荒地2.5万亩,分布在潮水河岸400亩,二分场2.1万亩,三分场41队0.3万亩,43队600亩。这些荒地中,肥力稍低稍加措施可垦殖的二类荒地0.1万亩,肥力稍高但有效肥力较低需要大力措施可垦殖的三类荒地2万亩,肥力低,垦前需大规模排水的有0.4万亩。
全场土地面积大,资源丰富,人均占有土地90.2亩,占有耕地25.05亩,占有林地51.3亩,占有水面2.3亩。但由于经济基础和技术水平的限制,资源利用率很低。截止1980年,耕地垦殖率为27.8%,林地利用率为10.9%,草地利用率为11.3%,水面利用率为3.2%,全场总利用率为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