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自留 一、标准
1953年起,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农场新粮上场后,根据需要留足种子、口粮、饲料,其余交售给国家。三留粮标准大体上是,种子每亩标准:小麦20公斤,大豆10公斤,玉米3公斤,谷子1.5公斤。口粮,每人250公斤原粮,成品粮参照地方标准。食油,1967年前,每人每月0.15公斤,1968年后,每人每月0.25公斤。节日和生产大忙季节每人补助0.25至0.5公斤。饲料,大牲畜每头400公斤,猪200公斤,羊30公斤。历年口粮供应标准
单位:市斤
二、调拨
种子调拨各生产队按农场规定亩播量和下年计划面积确定留种数量,粮食部门调拨,春播后,由生产队按实播量填表报粮食科核销。
饲料调拨粮食科根据基层单位每月初报表,按实有牲畜头数核定饲料供应量,按比例开调拨单。豆饼由粮油加工厂付出,其它品种由生产队凭调拨单付出。
口粮调拨粮食科管理原粮指标,总场加工,粮食部门统一按工种定量调拨给基层粮店供应。口粮供应品种,依农场种植品种而定。建场初期,以粗粮为主。1967年以后,以细粮为主。1980年后,细粮已达100%。各年留粮情况 单位: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