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届监察(纪检)委员会
第五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历届监察(纪检)委员会
1958年11月,农场成立监察委员会,书记姜殿贵,副书记赵才。监委既管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又查处工人的违纪案件。1959年二龙山农场监察室麦收工作违纪检查提纲是:
一、只顾进度,质量粗放,造成损失浪费的案件。
二、官僚主义,不深入检查造成霉烂粮食的案件。
三、由于官僚主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案件。
四、人机畜使用不当,造成严重窝工浪费的案件。
五、有意破坏,造成机器事故及机车压麦子的案件。
六、不认真执行上级指示和决议的案件。
七、借技术之便,有意造成故障,妨碍麦收质量和进度的案件。
1963年4月,书记刘亚(兼),副书记徐振铎(兼)
1965年7月,书记刘亚(兼),副书记范忠敏。
1967年4月,因“文化大革命”监委停止工作。
1979年,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马景发(兼),副书记刘仁芳(兼)。
1983年5月,书记刘仁芳(兼),副书记邹帮玉,委员尹贤志、张玉山、杨松仁、张仁杰。
1984年4月,书记董君,委员王玉庆、张玉山、杨松仁、马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