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秘
第六章 文秘、档案
第一节 文秘
建场初期,文秘工作由场长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秘书处理日常文件,文书兼收发。1959年5月,场长办公室改为党委办公室,配打字员。1969年,农场改为兵团,原来的文秘业务由司令部、政治处分管,打字室、保密室归军务股,机要通讯收发归通讯股,组织股秘书负责党委会议记录。1977年3月,恢复农场。设党政合一的办公室,文秘工作由办公室秘书管理。1979年总局文档会议后,农场加强了文档工作、配齐了文档人员。总场配有秘书、文书、档案员、打字员、机要通讯员等。分场配1名秘书。生产队配兼职文书。建立了文件传阅制度、文件制定、收发制度,立卷归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