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案件查处 人员变动情况表
表4-19
续表4-19
备注:1、1988.7.20为监察科重新成立之日,由石延岭任副科长主持工作。
2、1992.12农场机关改革成立执行办、纪委、监察科、检查室合署办公,编制
为5人。
3、1995.2.12清欠办与执纪办合署办公,张瑞贵任清欠办副主任。
4、1996.1.15纪委副书记张瑞贵调出,监察科副科长王世权主持监察科日常工作。
5、1996.9.2清欠办、检查室与纪委、监察科分离,石延岭、高军分别调出。
案件查处明细表
(1985-2000年)
表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