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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案件查处

第二节 案件查处


           人员变动情况表
  表4-19



  续表4-19



  备注:1、1988.7.20为监察科重新成立之日,由石延岭任副科长主持工作。
     2、1992.12农场机关改革成立执行办、纪委、监察科、检查室合署办公,编制
       为5人。
     3、1995.2.12清欠办与执纪办合署办公,张瑞贵任清欠办副主任。
     4、1996.1.15纪委副书记张瑞贵调出,监察科副科长王世权主持监察科日常工作。
     5、1996.9.2清欠办、检查室与纪委、监察科分离,石延岭、高军分别调出。
             案件查处明细表
             (1985-2000年)
  表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