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党风廉政建设与监察工作
第三节 党风廉政建设与监察工作
一、1985年
(一)2月由纪委下发了《1985年纪检工作要点》:
1 、正确认识改革与纪律的关系,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党的建设;
2 、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级党政领导抓党风的责任制;
3 、推广两个经验,深入进行党风,党性教育;
4 、抓住两个重点,严肃党纪,抓紧纠正不正之风;
5 、抓好两头、带动全局;
6 、要搞好两个大检查(班子生活会检查、党风大检查);
7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
8 、做好案件审理和信访工作;
9 、加强纪检队伍的建设。
(二)6月农场表彰1984年端正党风先进党支部7个,先进党小组9个,先进党员65个。
(三)9月纪委根据党风状况制定了《党支部书记抓党风责任制》。
(四)12月纪委向全场发出《关于新年、春节期间坚决刹住赌博、请客送礼等歪风》的通知。
二、1986年
(一)2月纪委对农场机关做出《关于农场机关端正党风问题的具体规定》:
1、要当好人民的公仆,不要当老爷;
2、要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3、要遵守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4、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讲面子,不绚私情;
5、要敢于讲真话,言行一致;
6、发扬民主作风,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7、要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搞特权;
8、严禁党政干部挥霍公款到处游山玩水;
9、严禁用公款送礼,铺张浪费;
10、严禁党政干部及子女、配偶经商。
(二)2月农场党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端正党风先进单位。
三、1987年
(一)1月农场纪委对全场党员、干部下发《关于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场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利用种种宣传工具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对个别无视党的政治纪律的人要绳之以纪。
纪委对全场党员干部发出通知,春节期间禁止赌博,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
(二)4月纪委在全场范围内评选出端正党风先进党支部9个,先进党小组13个,优秀党员、领导干部25人。
四、1988年
(一)7月黑河地区纪委向农场纪委颁发案件审理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奖状。
(二)10月农场党委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党政机关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党政干部为政廉洁的若干规定》共十二条。
(三)11月农场党委本着节俭、廉洁、务实的作风,对招待用餐进行改革,出台了《关于用餐制度改革的决定》。
五、1990年
(一)9月农场党委针对1989年10月4日纪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场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化的决定》在全场各单位因工作进展不平衡,多数单位处于一般化状态的问题,做出决定《关于在全场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化的决定》,并建立由场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两公开一监督”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此项工作。
纪委为贯彻《中共中央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制定了农场的实施意见:
1、把学习和贯彻《决定》作为今明两年的工作重点;
2、集中力量继续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3、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化工作;
4、坚决刹住行业不正之风;
5、发挥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党内监督工作;
6、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10月农场党委为加强行业道德建设,解决弄权勒卡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场开展清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重点抓那些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实权部门,经济监督部门、执法部门、公用事业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成立了清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君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三)11月农场纪委转发中纪委(1990)1号文件《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
(四)11月农场监察科获北安垦区监察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六、1991年
(一)1月农场纪委被北安局党委授予先进纪检查室称号。
(二)5~6月养鸡场场长白玉林分别被省农场总局党委、黑龙江省委授予党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三)12月监察科在北安局监察局组织由14个农场参加的案件评比工作中获第三名。
七、1992年
(一)2月农场党委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农场党政领导1992年抓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原则:
1、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大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农场党政领导本着下管一级的精神,负责分管战线和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一般干部由主管领导负责,分管场领导负有领导责任。
(二)3月纪委制定了《1992年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方案》,规定了评分原则,评分标准,对17个行业部门进行考核。
(三)3月监察科被省农场总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四)6月农场党委出台了《纪律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全文共四章,二十一条。
农场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包括:干部管理制度;工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产品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执纪执法制度;医德医风制度;其它廉政建设制度共八个制度。
(五)7月农场党委为贯彻落实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经营管理,制定了清理整顿账外“小金库”、“私车烧公油”、“干部建房”工作方案。建立了以场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清理小金库工作组,清理私人车辆工作组,清理干部建房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纪委。
八、1993年
(一)2月农场党委制定了《199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1、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保证和促进农场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2、执纪部门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强化治本措施,扎扎实实搞好教育;
4、认真查处案件,惩处腐败;
5、把党内廉政建设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根本问题抓住不放;
6、继续全面推行公开化办事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管理水平,抵制纠正不正之风;
7、加强执纪部门自身建设,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
(二)8月农场党委制定《清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方案》,确定的范围为在全场各行业,各单位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纠正存在的种种不正之风,重点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以及那些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交通、教育、卫生、劳资、组织人事、工商物价、公安、土地、财务行业及流通领域的各行业单位直接掌管人、财、物岗位不正之风的清理纠正。清理的办法主要采取教育为主,自查、自纠和边纠边建的办法进行。
(三)11月农场党委制定了《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四个管好”、“严格遵守八条十四个不准”同时还建立三项制度:干部(管理人员)及子女建私房实行申报制度,党政干部及子女结婚申报制度;领导干部亲属、子女、配偶工作安排实行申报制度。农场党委出台《进一步开展“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四)12月纪委向全场各级干部发出通知《199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干部带头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禁止以任何名义给予上级机关和领导送礼,不准婚事大操大办,禁止赌博活动,禁止观看传播淫秽录像制品及黄色书刊。
(五)12月农场纪检监察科被北安局党委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九、1994年
(一)3月农场党委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二)4月农场党委根据北安局的指示精神,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制定了《重点整顿亏损企业实施方案》,重点整顿的单位为七队、乳品厂,通过整顿,分别经北安局验收达到整顿合格单位。
(三)6月农场党委印发《1994年反腐败斗争实施细则意见》,确定了农场反腐败的范围为:场处级领导干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机关科室人员以及各基层单位的管理人员均属自查或被检查对象。反腐败的重点:场处级领导干部和全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意见》还规定了具体的反腐败内容和实施办法。
(四)7月农场党委为适应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全场干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自我约束力和公仆意识,实现管理、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而制定了《关于对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监督的规定》。规定中对违反公开监督的人员予以亮“红”、“黄”牌,并规定了红、黄牌的执行标准及监督处罚办法。
十、1995年
(一)1月纪检监察科的基础工作被北安局党委评为先进单位。
在北安局纪委监察系统1994年“铁案杯”评比中农场纪委监察科获第三名。
(二)5月农场党委出台了《各级党政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现总的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
农场党委出台了《1995年反腐败斗争实施方案》,此方案着重在深入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约束机制。
农场党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几项制度的通知》,包括:领导干部向党组织答复群众反映本人重大问题的制度;党组织对企事业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实行招待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测评制度。
十一、1996年
(一)5月农场党委出台了《1996年专项清理重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清理和重点整顿的内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包地;单位违反规定购买摩托车:“小金库”预算外资金以及中小学乱收费等问题。
(二)9月纪委、监察科在北安局纪委、监察局组织的1996年“铁案杯”评比中获第一名。
十二、1997年
(一)1月农场党委出台了《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用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全场各单位招待费的发生严格核定指标,本着“节余受奖,超支受罚”的原则,严格了招待费报账制度,实行党、政、工会主席、会计4人联签制度以及租车费、招待费、电话费实行每季度向农场纪委报告的制度。
纪委对场直单位部分企事业单位1996年业务招待费、小车费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报全场。
(二)3月农场党委为适应农场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勤政廉政的若干规定》。
农场为切实加强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从机制和制度上防范和遏制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制定了《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八项制度》,分别为:干部重要岗位定期轮换制度;重要建设项目及建筑市场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廉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风监督与谈心谈话制度;行政领导离任审计制度。
农场出台《1997年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1、在窗口行业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2、继续清理纠正向中小学生乱收费、乱摊派的不正之风;
3、清理整顿建筑、粮贸、医药、生资市场;
4、继续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
农场出台了《关于1997年电话费、差旅费、租车费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对各单位的差旅费、租车费、电话费严格核定了指标。
(三)4月农场党委制定了《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33个窗口单位和部门中开展实行社会承诺服务,并开展了“满意杯”、“公仆杯”、“敬业杯”、“前三名,后一名”的评选活动。
十三、1998年
(一)1月农场党委制定出《199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方案》,方案中将廉政建设的各项目标细化、量化,制定出百分考核标准,按此标准对全场各单位每半年检查一次。
(二)2月农场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清理摩托车和公款购买BP机、手机工作的通知》。共清出公有摩托车43台,公款购买手机1部。对公有摩托车采取评估作价后全部转让给个人,并为生产队队长、书记、农业队长、机务队长核定了油料和修理费。
(三)3月农场严格执行1997年招待费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1997年招待费使用情况的奖罚通报》,对38个招待费节支单位给予了奖励,对5个单位招待费超支所涉及到的责任人(党、政、工会主席、会计)共计21人给予了经济处罚,共罚款22869元。
农场加大了对招待费、租车费和电话费的管理力度,制定了《关于加强1998年招待费、租车费、电话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对招待费继续实行“核定指标,归口管理,专人负责,定点招待、节约受奖”的原则和“农场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一律不得在基层就餐,更不准以任何理由下饭店”的规定。为各单位核定了租车费、电话费指标,对三项费用的监督检查由纪委、监察科、审计科负责。
十四、1999年
(一)3月农场严格控制奢侈浪费之风的工作经验《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入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在北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纪委、监察科被省农垦总局评为1996~1998年度垦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印刷厂厂长周景忠被省农垦总局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二)5月经农场党委讨论并通过的《关于奖励举报办案有功人员的有关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并形成文件,在全场实施。
(三)9月省农垦总局纪委书记钟国林来农场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还召开了由计财科、生产科、农机科、工会、办公室、体改办和老干部科的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钟书记对农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十五、2000年
(一)3月纪委监察科被北安局评为1998~1999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二)4月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农场党委与副场级领导、科室长、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领导干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头。
(三)10月在全场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成克杰、胡长清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
(四)12月省农垦总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程云鹏来农场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省农垦总局下发的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的要求,农场获得了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