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劳保福利
第五节 劳保福利
一、职工疗养
省农垦总局先后在五大连池,无锡太湖建立了疗养院。北安局工会也要求每个农场都要做到两个5%,即:疗养职工占职工总数的5%,疗养补助占工资总额的5%。农场每年安排20人去疗养,他们当中有劳模、老干部和一般职工。
二、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是工会组织对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或遇有天灾、人祸等自身无力克服困难的职工给予经济上的援助。这不仅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困难补助所需经费来源两种:一是从职工工资中提取1%,二是从工会经费中提取。1985~1995年,农场把经费拨给工会,由工会统一使用。各单位出现困难户,由基层工会打报告,分场工会签署意见,由总场工会批准,1985年以来农场每年春节都要一次性拨款2~3万元,给家庭生产困难的职工解决过节费用。
三、捐款救灾
困难互助是农场的优良传统。农场广大职工多次为贫困学生捐款,1996年机关干部还实行了科室包贫困学生联手活动,一直包到高中毕业。1998年5月16日,一砖厂发生了特大火灾,受灾户28户,全场人民发扬北大荒精神,做到了大火无情人有情,纷纷捐款捐物。全场共捐款9800元,衣物2000件,面粉500公斤。
四、敬老院
1985~2000年农场敬老院先后换过四任院长:马春龙、刘金明、赵占财、姜国华,敬老院每年收养20几位老人,院内设有食堂、医务室、游戏室。食堂有专职炊事员,根据老人的不同口味,调剂伙食。游戏室内有彩电、报刊杂志、麻将等娱乐用品。专职服务员定期给老人洗衣服,打扫卫生,使老人们生活过得幸福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