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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础建设

第二节 基础建设


一、设施建设
  1989年为适应法庭标准化建设的需要,改建办公室,内设庭长室、审判室、接待室、审判庭,总面积为214平方米。二龙山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居北安农垦法院14个法庭之首。近几年来,龙门人民法庭、赵光人民法庭、尾山人民法庭都先后以此模式改建了法庭。
  1992年购买了一辆旧的金杯牌面包囚车,一辆新的幸福牌三型两轮摩托车。解决了法庭办案的交通工具。也是14个法庭中最先配备上汽车的单位。1995年以来二龙山人民法庭的基础建设不断的改革,于1997年12月迁居原公安分局,办公面积246平方米,设有3个审判室,1个接待室,1个庭长室,1个微机室,1个审判法庭,1个仓库,1个车库(车库不包括办公面积内)。1998年初又为法庭重新装修了办公室,在人民法庭建设上是北安垦区之首,达到了法庭建设标准化。
  2000年法庭有京岛牌汽车1辆,摩托车1辆,照相机2部,录音机2架,微机1台,是北安农垦法院14个法庭惟一有交通工具的法庭。
  二、业务建设
  1988年北安农垦法院来农场依法公开审理了第一起行政案件,即庄国富不服北安农垦工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件。原告庄国富在开设奶点期间掺杂使假,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原告庄国富不服处罚,遂向法院起诉。经过法庭审理,判决庄国富败诉,从此打开了在北安垦区“民告官”案件的先例。
  1991年10月9日省农垦中级法院来法庭召开现场会。参加的人员有:农垦中级法院院长张广显、副院长王国栋、赵永江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法庭庭长等。二龙山人民法庭介绍了“四化”建设的经验,即队伍革命化、管理科学化、工作规范化、装备标准化。
  1991年12月17日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农场公开审理李树森、蒋俊宽、高连举等33名(共13人在逃)特大盗窃粮食、化肥一案。旁听群众达1500人。这个盗窃团伙均系德都县讷谟尔乡农民和无业人员、从1987年秋至1990年4月间,该团伙明目张胆地动用小四轮拖拉机、马车,先后在二龙山农场、龙镇农场、大庆石油管理局农场及部队农场等37个单位盗窃94起,盗伐林木2起,共盗得大豆、小麦、油菜籽计65481公斤,化肥12080公斤,还盗得木材、麻袋、苫布等物品,总价值人民币105400元。主犯李树森、蒋俊宽、高连举被判处死刑,其他罪犯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1992年初法庭改革过去办事多少一个样,办好办坏一个样的传统作法。试行了定额奖惩的管理方法,即年初规定每位审判员的办案指数,完成指数后,每多办一件案件奖励人民币5元,每少办一件或者是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罚5元。这种作法激发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工作热情高涨,当年审结各类案件108件,比上年提高26%,突破历史最高纪录。1994年猛增到183件。
  结案交卷制度。结案必须交卷,每月报表前,各审判员必须将所承办的案件卷宗交给庭长,由庭长检查合格后,交负责报表的书记员统计报表。杜绝了以前的案件虽然报结了,但却没有卷宗,到年底卷宗混乱的不正常现象。此作法被北安农垦法院在全院推广。
  工作记实簿。1992年法庭实行了工作记实簿制度。即每位干警每天下班前将自己当天的工作、学习、迟到、早退、病、事假等情况如实填写在《记实簿》自己栏内。政绩依该《记实簿》的得分为据,使干警心悦诚服。
  深入基层寻找案源。法庭为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一改过去办理经济案件“等米下锅”的做法,利用多种途径寻找案源。法庭针对一些企业领导中出现的“新官不理旧账”,前任之事与己无关和起诉也未必能拿回钱来的错误做法,主动到企业宣传讲解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并用一些企业及时诉讼依法得到保护的安全进行教育,同时利用乘车、走路、开会、走访等机会,抠线索,找案源,送法上门。使一些企业纷纷拿起了法律武器。如法庭为二砖厂以诉讼程序清回欠款,砖厂通过这起案件看到法庭的作用,随后又接连起诉了4起案件。
  1992年4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冠卿、农林庭副庭长鲁明义一行来农场调查了解法庭为农场经济建设服务情况。法庭汇报了工作情况,省高院领导听后,非常满意。
  1992年8月1日兰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兴旺带领庭长以上领导来法庭参观,并为法庭题词留念。
  1994年5月北安农垦法院法警中队来法庭集训,代表农垦中级法院法警大队接受省高院领导的检查验收,并举行了法警授衔仪式。1995年开展审判方式改革以来,在人员少案件多的情况下,每年审理各类案件200件以上,既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诉讼,也方便了法庭审理案件,审结的案件效率高、质量好、结案快。从1995年至今法庭审理各类案件995件,结案率为99.9%,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621.5万元。审判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1、改变传统的审判方式,贯彻两便原则;
  2、强化庭审功能,做到当庭宣判;
  简繁分组法
  程序审核法
  举证当庭认证法
  通过审判方式改革,一步到庭审理案件,有效的强化了审判员的职能作用,使审理案件的审判员和其他审判员,职责明确主审人有权审理案件,但不能单独接触当事人,非主审人虽然接触当事人,但不能单独行使判决权。这一做法杜绝了法庭工作人员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枉法裁判的现象存在。审判方式改革至今,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一步到庭工作初见成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审判公正,真正体现了两便原则,增加服务意识,在人民群众中标立了法官办案最透明、最讲理、最公正、最有权威的人民法院的崇高形象。
  1996年6月份北安农垦法院在二龙山人民法庭召开庭长工作会议,听取了二龙山人民法庭庭长赵富做《严格管理、抓好庭审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介绍。
  1996年8月省农垦中院院长张广显来庭检查工作。法庭受到领导的表扬。
  1997年10月24日省高院农林楚庭长一行2人来法庭验收整顿人民法庭工作情况。
  1998年省农垦中院王国栋院长来法庭检查工作。
  1999年2月10日北安农垦法院来法庭召开宣判大会,判处张荣等几名罪犯有期徒刑。
  1999年8月省农垦中院、北安农垦法院、农场为法庭投资30万元建400平方米二层审判楼。
  1999年9月19日北安农垦法院来农场举办庆“十一”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000年1月份于宏调入法庭工作。
  2000年2月18日农场党委任命赵富为庭长兼公安分局局长职务。张丽(副庭长)主持法庭工作。
  2000年8月16日法庭审判楼竣工,法庭搬入新楼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