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典型案例
第三节 典型案例
一、1991年7 月北安市建华乡农民王某某家放牧的奶牛进了农场三十一队大豆地吃豆苗时,被三十一队看地人员抓获扣留在生产队。王某某托人到生产队索要奶牛未成,便向法庭起诉称,生产队的看地人员将其奶牛从已拴好的树桩上解开绳索牵走的。法庭干警冒雨赶到三十一队和王某某家,案情也未能查清。后来法庭决定开庭审理,让双方当事人当庭举证,在庄严的法庭上,原告王某某提供的证人史某实事求是的说明了事实真象,使案情大白。王某某负担了奶牛吃豆苗的损失;三十一队适当负担了擅自扣留奶牛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二、1993年有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是农场有名的“地痞”,他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所规定的义务。并扬言“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法庭能把我怎么样”。鉴于这种情况,,法庭及时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将他家新买的彩色电视机依法扣押偿还债务。这一举动,在全场广大群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1994年5月原告杨某某诉被告陈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被告均系粮油加工厂工人。1994年1月,被告陈某某去本厂水房送还铁锹时,与原告发生口角。被告动手打了原告几下,被在场职工拉开,原告无内、外伤。10天后原告在单位工作时癔病发作,住院治疗2个多月。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及其它费用计4000元。经法庭审理查明,原告先前曾患有癔病史,并且系被打10天后病情发作,而且住院期间发生的医药费多数是用于治疗与此次打仗无关的疾病,鉴于此类案情,庭前调解除被告负担部分医药费外,原告自己也应负担少部分。原告对此不同意,仍要求被告全部负担。并在单位大造舆论,多数群众不明真象,意见很大。法庭公开审理时,与粮油加工厂领导联系,特邀旁听群众。经过庭审,被告仅为原告负担医药费及其它费用1000元,旁听群众真象大白,深受教育。
四、原告李荣与被告于某系30多年的夫妻,婚生之子均已独立生活,婚后夫妻感情尚好,1990年以来夫妻共同经营饭店期间,被告对原告经常进行辱骂,并撵原告离开饭店及家中,被告在经济上将自己的退休金及饭店的收入归己独占,因此,夫妻双方开始分居生活,1995年11月,原告回山东老家,被告在当地继续经营饭店,1998年6月原告从山东返回,要求与被告继续生活,但被告不同意在其家中居住,原告来院要求离婚,经不公开开庭审理,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虽然结婚多年,但因夫妻长期分居,双方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达到了破裂程度。本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五、农场某企业单位于1991年借贷给被告张某3万元贷款,并且由兰某担保,借贷到期后,被告张某因贷款用于作生意赔本,无力偿还,某企业多次找被告及担保人追偿还此款,但担保人以钱不是己用为由拒不承担连带责任。某企业来院诉讼,要求被告及担保人偿还此款。本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担保人自愿偿还了某企业贷款及利息。
六、1997年法庭受理了李某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件,李某今年76岁,依靠老伴卖菜为生,由于近年来李某的老伴身体多病,不能继续卖菜,老两口无经济来源,李某多次找5个子女要生活费,5个子女以种种理由拒绝给老人赡养费,李某在无办法的情况下,把5个子女诉讼到法庭,法庭受理后,依法传唤了5个子女,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赡养案件,通过本院主持调解5个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60元,解决了老人的生活。
七、1998年7月28日法庭审理了原告陈某某、刘某某与被告崔某某、崔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陈某某先后多次在农场公安分局大闹,因与二被告拒付打架造成他们夫妻俩人受伤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及其它费用赔偿3701.5元,因此,二原告起诉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此费用。法院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二被告一次性赔偿了二原告医疗费等费用2650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1999年5月24日审理了一起合伙内部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均系农场二十八队工人,双方因合伙经营机车期间盈亏情况发生纠纷,多方调解无效。原告起诉法院要求被告给付盈利款20000元。此事在生产队影响很大,也是农场转卖农机具以后,如何确保合同如期顺利履行的关键时期。法庭针对案件的性质主次驱车去二十八队,调查、取证,并与原、被告双方的律师一同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公开自愿的原则基础上,使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此案也圆满的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为生产队、农场化解了矛盾,同时,向农场提出了3条司法建议,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九、2000年3月28日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原、被告均系一分校小学生。1999年4月27日12时20分,李某在校门口观看王某等小学生玩五道游戏,上课铃声响了,王某扔掉石子时将碎玻璃片崩起扎伤了李某的右眼,李某住院共发生医疗费等费用8778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审判员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能够互让互谅,心平气和的解决纠纷,双方法定代理人于2000年7月25日达成了赔偿协议。同时,法庭针对双方法定代理人未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和校方安全教育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法律知识的教育,并向农场提出了2条司法建议,此建议均被农场采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