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场前龙镇状况
第三节 建场前龙镇状况
1952年,黑龙江省公安厅建立黑龙江省龙镇劳改支队,设1个作业站,经营少数耕地(311垧)。8月,由花园农场崔玉林带60名犯人到龙镇踩点,10月正式成立黑龙江省龙镇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支队长黄武平,政委王福贵,同时组建4科1所,即政工科、财务科、生产科、基建科和卫生所。
1953年,龙镇劳改支队撤销,改为黑龙江省北安劳动改造管教支队龙镇大队,大队长王秉权、教导员张艳春,政工干事杨跃辉,会计兼统计石国君,管教干事刘保志。1954年龙镇大队改为黑龙江省北安劳动改造管教支队龙镇直属中队,中队长付喜,指导员刘成义,副中队长黄兆顺,会计兼统计石国军。共有干部7人,犯人98人,马车8挂,马36匹,经营耕地300垧。1952年至1955年6月,共开垦荒地4,72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