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文化大革命”
第十二节 “文化大革命”
龙镇劳改支队正式开展“文化大革命”的时间是1967年1月17日。1967年1月16日,支队政委去北安劳改分局开会。会议的主要精神是:“在劳改企业内部可以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1月17日上午在支队党委会议上传达了北安劳改会议精神,下午在俱乐部召开了职工大会。晚上,支队直属单位,各科室就成立了“造反团”。并连夜贴出了各种类型的大字报,内容就是所谓的龙镇支队方针、路线错误。“文化大革命”运动就是这样在龙镇发起了。在1月17日至2月3日,“文革”虽然开始,但各派“造反组织”对各级领导、工人却没有批评及打骂行为,只是以大字报的形式进行批判。
2月4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派军事管制小组一行3人进驻龙镇支队。5日由支队党委主持召开了职工大会,热烈欢迎省公安厅军事管制小组进驻龙镇农场。2月6日,“116红色造反团”就贴出一张,题为“炮打司令部,火烧XXX”的大字报。由此开始支队的各级领导就受到了批判。
这时,社会上的运动已发展到“革命大联合”阶段。据调查:龙镇支队自1月17日起共成立了72个“造反团”。3月上旬,“116造反团”与场直几个“造反团”联合;“118造反团”也与医院及分场的几个“造反团”联合。至此,全支队的造反组织,由于“政见”不同,形成了两个观点的两大派。即:以“116红色造反团”为首的和“118造反团”为首的两大阵营。由于派别之分,观点不一致,“文革”中那种混乱的局面,互相斗争的形式就由此展开了。
3月26日晚11点,实行联合的两派几个头头,在场办公室会议室实行了夺权的“造反行动”,并宣布了接管委员会(包括接管委员会名单)。随之场直单位和各分场也实行了夺权行动。夺权之后,支队成立了清查办公室。这时,农场的支队级、科、大队级领导大部被停止工作,隔离反省,并接受审查和批判,个别主要领导被集中到支队招待所反省。
7月份,已经实行联合的“两派”,由于观点不一,各持己见,在激烈的论战中又重新分裂为两大派,对干部实行批斗审查。
龙镇劳改支队自1967年1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70年,全场就先后被迫害致死干部、群众10人,致伤致残10人。在造反团任过头头的81人,参加战斗队和看守员的56人。共办所谓有问题人员学习班3个,全场共设反省室(牛棚)7处,拘留所1处,从事搞专案人员33人,受触动的140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违犯政策打人、骂人共192人。制造大案“四起”(“四起”大案在“成立革命会”章节叙述)。
1983年至1987年龙镇农场党委根据上级的指示成立了核查办公室,对“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进行了清查,撤销了原有的错误决定,给受迫害的人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并赔偿部分人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