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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企业整党

第八节 企业整党



  1985年,龙镇农场隶属省司法厅劳改局领导。8 月份省劳改局莲江口整党工作会议之后,根据上级的部署,场党委决定于1985年11月9 日召开了“龙镇农场整党工作动员大会”全场党员430 余人参加了大会,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人,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大会,党委书记,支队政委李景和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总体上,整党工作分为两大步进行,第一步是场级整掌,即:机关和场直首批进行;第二步是队级整党。
  场级整党工作分整党准备,边整边改,集中整改,组织处理,党员登记5个阶段进行。由于场级整党中边整边改工作拖延了时间,加之1986年隶属关系的改变,对场级整党工作的进展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后阶段的工作是和队级整党工作交叉进行的。
  在进行场级整党的准备工作中,1985年8月13日经场党委会研究抽调了24名党员干部成立了场整党办公室,主任崔成友,副主任马秀森、郭胜铭、周兰省。整党办下设3个业务组:一是综合组,组长周兰省,二是指导组,组长郭胜铭,三是调查(核实)组,组长马秀森。还根据单位多,居住点分散,交通不便等特点,按其自然区域,派出了8名联络员,负责面上的检查指导工作。
  1986年,农场又归属北安农场管理局领导之后,根据北安管局的要求,于10月21日场党委又召开了全场整党学改阶段,补课和下步整党动员大会。这是在劳改局领导时期农场整党工作的继续。
  根据整党工作方案的安捧,从1985年12月6日开始揭摆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共提出问题191条,其中经济方面的37条,经营管理方面的52条,官僚主义、工作作风方面的49条,组织路线11条,不正之风方面34条,班子团结方面8条。先后立案14起,查清14起,一般问题查清37起。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与14起案件有牵连的人有22人,其中党员、党员干部10人,非党干部6人,群众8人,受到各种处分的12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2人,批评教育1人,开除干部队伍2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警告、严重警告2人,因不适应本职调离现工作的1人,受到刑事处分的2人,共收回各种应交款7,386元,其中贪污款2,886元,受贿款2,370元,行贿款260元,小红包1,870元,收回各种物资21件(折款700元)。清查期间发出信函25封,接待来信28封,来访32人次。
  为保证整党的质量,从1986年10月21日到10月27日用了7天的时间进行学改阶段的补课学习。在此阶段,以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决议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入进行了理想,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坚持改革,更新观念,争生存求发展脱贫致富教育。并请赵光、二龙山致富先进单位和个人介绍经验。场领导分别进行了辅导讲课。经过补课,使广大党员、群众又增强继续搞好整党,善始善终完成整党任务的决心。
  10月27日到12月10日,首批参加整党的党员进行了对照检查。参加场级整党的有1个党委,2个总支,22个支部,应登记党员为250人,通过整党准予登记的238人,暂挂11人,有 1人不予登记。经最后验收,场级整党基本达到了上级的要求标准。
  队级整党工作是1986年11月24日开始的,参加这次整党的共有22个党支部(其中农业生产队支部19个,林场、鹿场、砖厂),共有党员195名,占全场党员总数的43.8%,其中预备党员8名。场党委在总结了场级整党阶段的情况之后,为加快进度,确保质量,充实和调整了场整党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党委书记黄国义任整党领导小组组长,李秀武、赵联芳、刘建国为副组长,成员有战守昌、郭胜铭、韩文甫、马秀森、宋伟奇、周兰省;整党办主任郭胜铭,副主任有:韩文甫、马秀森、宋伟奇、周兰省,下设3个组;指导组组长马秀森,综合组组长周兰省,调查组组长韩文甫。
  队级整党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学习整党文件,集中上党课,进行党性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建,认真解决更新观念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两严问题。时间安排37天,从11月24日到12月31日。第二步是开好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总结,搞好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时间安排为20天,从1987年1月1日开始,到1987年20日结束。在进行队级整党期间,整党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有分有合,配合协调,计划安排内容,组织指导得当,情况收集及时,为搞好队级整党做了大量工作。在此期间,整党办共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党工作21次,专题向党委汇报整党有关工作14次,召开支部书记汇报会15次,召开联络员汇报会15次,整党办工作人员下队检查指导工作95人次,联络员在基层巡回检查指导工作355天,共发指导性学习材料10份,共出{整党简报)42期。
  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脱贫致富的具体措施中,制定了“三落实”、“四个一”的措施。三落实是:一要落实好党员个人脱贫规划;二要落实好单位脱贫规划;三要落实好后五年的致富规划。四个一是:献一策,为农场、为本单位的改革和脱贫致富献一策:办一事为单位、为贫困户办一事;定一项,为自己脱贫致富定一项切实可行的项目;带一户,要求每个党员带领一个贫困户脱贫致富。经调查,共献策344条,其中:为场献51条,为队献129条,被队采纳37条。共办事168件,为队办51件,为贫困户办74件。定一项的总数450项,其中为扶持贫困户定了105项。带一户的总数为287户,其中有贫困122户。
  队级整党过程中,吸取了场级整党时的经验教训,注意了边整、边改、边建工作,并贯穿于始终。对揭摆出来的问题查处认真,不留隐患,队级整党立案4起,除1起移交上级检察院查处外,其余3起均已查清结案。应交款20,385.44元,已收退款16,404.44元,处分党员1人。同时查清场外欠款42,000元,职工挂帐1,871.424元,已还54,050元;通过整党,摸清了基层各支部的状况,为了适应改革形势的需要,对10个支部进行了调整,共调整人员11人。在整党过程中,先后发展党员27人,其中知识分子7人,一线工人19人,其他6人。
  按照整党计划,于1987年1月3日转入第二阶段,即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登记阶段。22个基层党支部,应参加整党195人(其中预备党员4人),准予登记的党员180人,暂挂6人,缓登2人,不登的3人。按照管局队级整党10项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基本达到了标准,于 1987年1月20日,龙镇农场队级整党工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