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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加强农机管理,提高生产力水平

第十三节 加强农机管理,提高生产力水平


农场的农业机械是在1956年接收北安劳改分局开荒大队机械的基础上,随着农场的不断发展,而发展起来的。
  龙镇农场是一个中型农场,1989年拥有耕地246.234亩,职工4,425人,充分挖掘农业的潜力,就必须发展农业机械,加强农机管理,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机械是农业的命脉”,其道理也正在于此。自从1956年有了第一批农业机械之后,农场就注意了农业机械的发展,管理和使用。先后在农机的基础建设,更新换代,设备改装,人员培训,农机管理等各个方面下了功夫。
  基础建设。30多年来,由于农场的经济状况始终不佳,对农业机械重在使用,对其基础建设一直抓的不够紧,致使全场各个农业生产单位的农业机械基础很差,停放混乱,没有象样的集中停放地点,农闲时,东停西放,风吹日晒,严重的减少了机械的使用寿命,农忙时,缺这少那,延长了检修时间,甚至耽误机械作业时间。70年代,农场开始注重机械基础建设,对农具场采取了一切有效措施。在农具场周围挖沟,以及时排出场内的雨水和挡住家畜进入场内,在场内铺上沙子,有少数生产队建起了土围墙,使基础建设有了初步改观。进入80年代后,尤其是近几年,农场借鉴了其他农场的经验,狠抓了此项工作。到1989年底,全场已有8个生产队建起了砖围墙或铁围墙的农机大院,全场19个农业生产单位的农具场,全部铺上了砂石,农机具集中停放整齐,有专人看管。有18个单位建起了农机库。经上级农机部门检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
  更新换代。1960年首次引进新设备,洛阳产东方红一54拖拉机,1967年又引进了东方红—75拖拉机,从而取代了S—80和DT—413等陈旧机型,东方红—54和东方红—75,成为农场田间作业的主要动力机械。1963年开始引进东方红—28、千里马一28,德特—28,相继取代了GS一35和凡尔迈等机型,成为农场相当一段时间的田间主要交通运输工具。1980年以后,又相继引进了上海—50,泰山—50,铁牛—55和捷克—65等轮式拖拉机,逐步取代了东方红—28,千里马—28,德特—28等机型。1985年以后,农场根据现有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封存了一部分超年限使用,技术状态差的机械,使农业机械达到了良好的状态,基本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1960年以前,农场的收割机械主要使用人工喂入定点式脱谷机械。1960年后逐步引进了GT—4.9B牵引式联合收割机,后又引进了东风65自走式收割机。1970年以后大批引进使用东风65收割机,同时少量的引进了民主德国产的E512收割机。1980年以后,开始引进东风90收割机和E512收割机,同时引进依兰收割机厂生产的与东方红—75、东方红—54相配套的北大荒3.5牵引式收割机。1989年又引进了E512改装产品E514收获机和JLl065B收获机。 1989末,全场共拥有拖拉机122台,自走式收割机66混合台。
  机务人员。多年来农场始终重视机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全场现有各类农机人员54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19人,拖拉机、收获机车长188人,各类驾驶员232人,学员和助手共129人。
  农机管理。1973年以前,农机管理部门是和农业、畜牧部门合属办公,分项负责的。为了加强农机管理工作,于1974年,农场单独成立了农机科,后改为机务科,负责全场的农机管理工作。1980年农场配备专抓农机工作的副场长;1985年配备农机总工程师主抓农机工作。各生产队配备主抓农机工作的副队长和农机技术员,在组织上,为农机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建场以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农场的农机管理工作始终遵循统一购进,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统一管理,计划检修保养的固定模式。随着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管理措施不断健全,又实行了单车核算和为之服务的各种登记簿,日记,卡片等,在调动农机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机效率上,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机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在管理、使用等方面也发生了变化。1983年农场对包车组制定的经济责任制是:联产联利计酬,超利润分成,定额上交和盈亏大包干。麦豆生产又分为三种承包形式:机务队承包,机务组与农工组联合承包,自由联合承包。还定了6个不变:1、机务人员管理制度不变;2、单车核算不变;3、机务管理系统不变,各车组必须服从生产队的领导,并及时填写上报各种统计表格和日记;4、出现各种机械事故,按时逐级上报严肃处理制度不变。5、技术保养和维护制度不变。6、田间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生产不变。同时制定了机务人员管理制度、计划管理制度、强制性技术保养制度、双班保养制度、常年维修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1985年农场开始兴办家庭农场,农机系统也进行了改革,主要形式是把原有的配套的农业机械划分为若干小组,按其承担能力去承包相应的土地。这种承包形式,机械的生产效率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各家庭农场之间,生产队与家庭之间,有机户与家庭农场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统”与“分”的矛盾是这种承包形式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再一比较明显的问题是:农机使用权归家庭农场后,使用者重在使用,在投入维修上很不重视,出现了对土地掠夺式经营,甚至出现随意卖掉部件和油料的现象,使农机状况受到了严重的损坏。1987年,部分生产队取消了家庭农场,又回到“统管”上来。1988年,全场实行了土地承包到户,农业机械实行了转让和承包到人的经营方式,以前曾出现的问题又暴露出来,给管理造成一定的难度。鉴于承包中出现的问题,在以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1989年,农场又充实和完善了农机管理方面的各种条例,并采取了一些强有力的措施。全场机械都由所在生产队集中停放,统一管理,不论转让,承包和租赁哪种形式,都由生产队统一调动使用,并要按有关规章进行检修,从而达到了“统”与“分”的有机结合,发挥了农机群的效率。为协调各生产队农机状态不平衡状况,为适应遇有自然灾害能够打突击战和争主动,1989年引进了一批 E514,JL1065B和东风120收获机,农场留下6台(其中4台E514、1台JLl065B、1台东风 120),成立了机务队,这个机务队受总场直接领导,在支援、协调各生产队农业生产上发挥了灵活机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