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建工程
第三节 房建工程
一、工程概况
1955—1963年房建工程任务是场区家属住宅的建设,均以建土坯房、拉哈辫房为主。
1965年至1966年建筑原供销社,医院住院处等砖瓦结构房屋,面积3.140平方米。
1970年建龙镇农场糖厂主体车间(上级投资),于1971年交付使用。
1972年建第二招待所,建筑面积860平方米。
1973年建场部医院,计1,500平方米,同年盖穿靴带帽民房2栋,计480平方米,建变电所用房计320平方米。
1974年完成了制材厂带锯车间和3栋民房的建筑工程,计1,460平方米,并在同年建造了托儿所、食堂计1,180平方米。
1975年基建工程队,兴建了6栋职工住宅及集体宿舍、食堂等,计2,120平方米。
1976年建场部油房、面粉车间,并修筑了加工厂围墙。
1982年—1984年,建商业楼两层,计890平方米。建龙镇农场中学4层教学大楼,计3,140平方米。
1985年到外地承包工程,建孙吴林业局办公大楼计2,400平方米。同年还完成了本场监舍(现职业高中700平方米)的建筑任务。
1986年建德都县龙镇税务楼700平方米,并建龙镇工商行及沾河工商行办公楼2,000平方米。
1987年分别赴凤凰山、沾河施工,共完成承揽任务1,400平方米。同年完成锅炉房和修建西大洼涵洞的任务。
1988年共完成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其中建孙吴县副食品大楼1,700平方米,沾河建行储蓄所200平方米,农场第一招待所400平方米。
1989年承担了场乳品厂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任务。
二、设计力量
建场初期,农场没有正式的工程技术人员,为了适应农场建设的需要,采取就地取材的方法,在农场范围内挑选技术人员,先后有张治、王文华、杨宇时、杜洪生、习长山、陈沪生、宋达武、夏井章等担任技术员,完成了农场的房屋、水库、前进渠等设计绘图和测量任务。
技术设计的主要项目是负责对房屋、桥涵道路、水利工程的设计,同时还担负土地规划、管理、林带规划、农田水利规划、测绘等任务。
1984年以后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助理工程师吴献平,技术员何晓林、安伟民、纪国柱等。
三、基建队伍
建场初期,基建大队有干部30人,犯人270人(其它各基建中队600多人)。木瓦工均在犯人中选拨,多数没经过专业训练,只能边干边学。1968年大批犯人调出,知识青年来农场,基建队伍得以稳定。1978年以后,知识青年返城,队伍受到冲击,从1970年以后农场陆续在场区范围内招收或借调技术人员(包括木瓦212),一度曾派20多人到外地进行专业训练,加之农场安排就业子女,队伍逐步扩大。截止1989年,基建公司已发展到:干部38人,(包括代干)工人 278人(其中木工20人、瓦2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