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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购销

第十章 商业

第一节 商品购销


一、购货渠道
  1955年10月龙镇劳改支队供销社成立。销售以劳动用品为主的商品。采购地点主要是龙镇百货站、龙镇食品站。由于龙镇支队供销社销售量的增大,采购货源扩大到德都县供销社批发站和食品批发站。1960年以后,到北安各批发站进货。1968年生产建设兵团一师成立了综合批发站后,龙镇农场供销社又多了1个进货地点。
  1984年,龙镇农场商业公司成立。下属各店、组直接与省内外批发站及厂家订货。
  省内进货: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呼兰县、绥棱县、双城市、北安市、克东县、黑河市、孙吴县等。
  省外进货: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无锡市、沈阳市、大连市、四平市等。
  1984年,龙镇农场商业公司成立商业贸易货栈。1987年改为龙镇农场商业中心批发部以后,先后与省内宾洲白酒厂、玉泉白酒厂、花园白酒厂、赵光白酒厂、北安啤酒厂、赵光啤酒厂、逊克啤酒厂、黑河啤酒厂、齐齐哈尔市北大仓酒厂等厂家建立了横向联系,厂家常年给商业中心批发部进货。
  哈尔滨市工业品贸易公司常年给商业中心批发部提供烟酒、糖茶、罐头、小食品、副食货源。干鲜果品的来源主要是大连市、瓦房店市、锦州市。
  二、销售网点
  1955年10月成立龙镇劳改支队供销社,是龙镇支队商业的第一个销售点。地址在现在的广达公司冰棍厂附近。
  1956年,龙镇支队供销社在蔡家岗、聚盛栈、四公里等6个单位设了分销店。
  1959年,龙镇供销社、二道河供销社、襄河供销社、引龙河供销社四社合一,为龙镇劳改支队供销社,扩大了销售范围。
  1960年,龙镇支队供销社与德都县龙镇供销社合并。又建立了务本分销店,讷谟尔分销店,在龙镇支队2、4、7、9、10、11、12、13、14、17等队也建立了分销店。
  1966年,又建立了5、6、8队分销店。
  1981年,龙镇农场商业科在火车站前(现商业招待所南侧)成立了青年商店,于1984年改为龙镇农场商业贸易货栈,1985年又改为龙镇农场商业中心批发部。
  1983年12月26日,龙镇农场百货楼在火车站前建成并正式开业。
  1984年,龙镇农场日用百货商店在原龙镇农场供销社旧址开业。
  1988年,在百货楼门前成立了兴隆百货商店。9月在原供销社被服厂成立了龙镇农场收购站土特产品商店。
  三、商品供应
  (一)经营品种
  1955年龙镇劳改支队供销社主要经营以劳保用品为主,其中兼营副食、食杂和日用百货。
  1956年,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添了花纱、服装、鞋帽、针织品。
  1965年,龙镇农场供销社改为龙镇农场商店。经营品种有:副食、食杂、小百、大百、五金、花纱、鞋帽、服装、针织、文具,另外还经营被服加工。
  1981年,青年商店开业。经营品种有:烟酒、糖茶、罐头、副食、食杂、水果蔬菜、日用百货。
  1984年,商业公司所属单位经营品种有:
  百货楼:
  主营: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烟酒糖茶、副食品、针纺织品、书刊、成药、山产品、蜂产品。兼营:服装加工、家用电器修理、民用建材。
  贸易货栈;
  主营:烟酒、糖茶、罐头、小食品、副食品、干鲜果品。兼营,日用化学品、日用玻璃制品、生活杂品。
  日用百货;
  主营:烟酒糖茶、罐头、副食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兼营:日杂、针纺织品。
  收购站,
  主营:农副产品、土特产品、山产品、畜产品、蜂产品、野味、中药材、皮毛收购。兼营;废旧物资回收。
  1分店;
  主营:副食、食杂、百货、五金交电、鞋帽。
  3分店;
  主营:副食、食杂、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兼营:废旧物资回收。
  1987年10月,第二招待所划归商业公司管理后,又增加了旅店和饭店经营项目。
  1988年9月,为了销售收购站的土特产品、山产品、蜂产品,成立了土特产品商店。主要经营:土特产品、山产品、蜂产品、日杂、副食、民用建材、五金交电、各种油漆等。
  (二)商品销售
  1955年,供销社销售商品的品种少,销售额低,年销售额在20万元左右。
  1960年,龙镇支队供销社与德都县龙镇供销社合并,年销售额为130万元,突破年销售 100万元大关。
  1968年,知识青年下乡来场,服装、鞋帽、针织品消费量增大,供销社提高了销售额、年销售为170万元。
  1980年,人民生活不断提高,收音机、钟表、自行车、缝纫机销量增大,龙镇农场商店年销售额达207万元,突破年销售额200万元大关。
  1984年,龙镇农场商业公司各营业商店,收录机、洗衣机、电视机及家用电器货源充实,增加了销量,年销售额为329.3万元,突破300万元大关。
  1987年,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及家用电器大幅度涨价,商品抢购盛行。龙镇农场商业公司销售额突破400万大关,年销售额为466.6万元。
  1988年,彩电、冰箱、摩托车及一些高档收录机、洗衣机成了热门货。另外,商业公司所属各店站销售量提高,龙镇农场商业公司年销售额为638.3万元,突破600万元大关。
  1989年,龙镇农场商业公司的年销售额为663.3万元,突破650万元大关。
              1984—1989商业公司六项指标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商品供应
  1、日用品的供应
  龙镇农场供销社1968—1975年,有70余种日常用品凭票供应。其中主要有白糖、红糖、苏达、肥皂、线、电池、火柴等。1976年以后,取消凭票供应制度,日常用品放开经营。
  2、粮食供应
  龙镇支队供销社1956—1959年负责供应场部的口粮,设专人负责,1960年后,龙镇支队口粮供应由粮食部门负责。
  3、肉食品供应
  1975—1983年,肉食品凭票供应,猪、牛、羊肉。1984年以后,肉食品供应由龙镇农场畜牧科负责。
  4、三票供应
  1955年—1981年,凡农场户口每人每年供应布票24.2尺,棉花票0.5公斤。1982年后,根据国家政策,取消了布票、棉花票制度。
  建立供销社以来,对于粮食问题的销售都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粮票和黑龙江省粮票进行供应。1985年以后,龙镇农场商业各网点取消了粮票供应制度,广大顾客用人民币就可直接买到所需的粮食制品,方便了顾客,增加了销售量。
  (四)农副产品收购
  龙镇支队供销社从1956年起,就设立了收购部,并有专人负责,当时主要是废品回购。
  1962年后,增加了药材、畜产品的收购。1970午后,又增设了土特产品、山产品的收购范围。主要品种;木耳?蘑菇、榛子、蕨菜、土豆等。每年往省内外销售土豆10余车皮,500余吨。
  1975—1980年往哈尔滨市肉联厂(火运)、克山肉联(汽运)、黑河肉联厂(汽运)销售肉牛,每年销售1,000余头。
  1984年,龙镇农场收购站成立,隶属于商业公司领导。全民所有、集体承包、独立核算、银行开户、定额上缴、自负盈亏、超利三七分成,设站长1人、会计1人、出纳1人,建立健全了站长岗位责任制、会计岗位责任制、出纳员岗位责任制、付款员岗位责任制、保管员岗位责任制、收购员岗位责任制。
  主要经营:农副产品、土特产品、山产品、畜产品、蜂产品、野味、中药材、皮毛和废旧物资收购等。
  1988年9月,为了增加收购站的收入,安置人员,并直接销售本站所收的土特产品、山产品、蜂产品,成立了土特产品商店,年销售额在20万元左右。
  1984—1986年共往省外销售土豆1,000余吨。
  1987—1989年,共往省外销售蜂产品金额为45万元。年收购销售额为20多万元。
  龙镇农场收购站初建时只有2人,到1989年底,从业人员增加到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