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管理1983年以前,农场没有物价机构,只有计财科设1名兼职物价员,因对业务不熟,管理权限不明,只能配合政府物价部门做些检查工作,在本系统内,只限于物价方针、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出现企业违价问题处理仍由县物价部门负责进行。
1984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农场成立了物价科,对场区开展物价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从加强管理入手,根据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对场内有价单位包括电、粮油、木材、化肥、农药等价格进行检查,从而理顺了非商品收费和不合理收费。加强了市场物价管理和监督,稳定了商品价格,并在市场设立了公平秤、公平尺,坚持了明码标价制度,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1986—1989年,根据省物价局和管局物价局统一部署,先后进行五次大检查,共查出违价单位25个,违价收入达3万元,已收缴非法收入款2.5万元,其中上缴财政2万元,除专职物价员对物价监督检查外,并在场内设监督检举箱2个,群众随时都可检举违价单位和不法商贩。
1989年个体工商业户登记情况表
1989年工商业户登记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