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安全生产 一、组织建设
1955年建场后,龙镇农场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直比较重视,设有专人抓安全生产工作。1979年农场设劳动工资科以后,设一名专人负责全场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使全场上下行动一致,有效地杜绝各种事故,场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主管生产的场领导为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劳资、农机、工交、公安、基建、卫生、农林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各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行政主管领导担任,同时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1979年以后场安全生产办公室一直设在劳动工资科,劳资科长兼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措施
1979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后,安全工作在龙镇农场基本形成了制度。首先根据不同战线,不同工种,建立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各项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防止各种车辆交通肇事安全规章制度:防止火灾电气事故规章制度;基建施工安全规章制度;采石放炮的安全规章制度;防止职工发生农药中毒及防止发生职业病的规章制度等;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别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987年至1989年,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几个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农场在每项作业前都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并做好记录,对受教育者进行安全教育登记,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登记的职工不准上岗作业。年终评比时,安全生产工作是其中的一项主要条件,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肇事者本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职工升级时,安全生产也是一项参考内容。对肇事者经济损失严重的,不予升级。这样对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起了很大促进作用。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形成了制度,每年都要进行检查。1988年,1989年龙镇农场连续被北安农管局,农场总局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劳动保护。1979年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享受副食保健待遇,年发保健费8,000多元,1979年至1989年,全场享受防护用品的有6,276人次。
历年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