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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访工作

第三节 信访工作


自农场成立以来就有信访工作。1960年就接到人民来信257件,多数是农工留场就业要求返乡生产,干部要求工作调动,职工干部请求补助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分类:干部要求调转工作岗位的22件,家庭生活困难请求补助的19件,要求调整工资的2件,就业工人家属、公社、机关单位来信证明回乡生产的36件,要求犯人刑满释放回家的68件,干部要求辞职的5件,职工、家属请求工作的7件,讯问犯人改造情况的8件,其它63件。根据人民来访的不同问题,依据党的方针、政策,结合需要和可能做到的多数已处理完毕。当时党委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和行政工作日程上来,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委研究,并有1名书记负责此项工作。亲自审批重要的来信,接见部分重要来访,参加指导和处理重要问题,经常将信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党委报告、教育、督促、检查和指导办公部门和兼职干部做好此项工作。设置固定机构,配备专(兼)职干部,根据农场实际情况,确定由党委办公室和场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处理本场党委和行政受理的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定时向领导反映人民来信来访情况,协助领导了解各部门进行此项工作的情况。并建立健全登记、转办、检查、催办、汇报、总结、归档等制度,保证不丢信件,不积压信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70年代,信访的主要内容是:下乡知识青年要求返城工作;80年代信访信件大多是蒙冤同志要求平反落实政策的;近几年来,上访较多的是离退人员要求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根据北安管局信访办北局信字(1989)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农场内,减少越级上访。从1989年6月起,每月5日、15日、25日3天为场领导“信访接待日”,每人1个月接待3天,每月轮换1次。
                领导信访接待日时间表:



  信访接待日制度实行以来,方便了上访群众,一些棘手的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深受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