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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以劳养武

第四节 以劳养武


1985年管局开始组织“以劳养武”,但由于缺少资金等原因,龙镇一直没有养武项目上马。 1988年3月,种植人工木耳150段,由于工作人员没有经过技术培训,缺乏经验,致使人工栽培木耳项目失败。1989年,朱殿军调到武装部任负责人后,把自己利用业余时间打的20余张价值200多元的兽皮献给了武装部,并设想了几项养武项目,经过考查、论证和参考其他单位的经验,最后选择了种植业。1989年种地10垧,获利3,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