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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概况

第三章 卫生

第一节 发展概况



  从1955年建场至1985年的30年中,龙门农场卫生事业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卫生所,卫生院,职工医院。
  一、卫生所(1955—1969年)
  卫生所是医疗卫生事业的基层组织,在建场初期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它在条件差,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承担着党所赋予的医疗卫生任务。
  1955年和1956年,场卫生所设在一个仅有20平方米的地寄予里,1957年才有一个近30平方米的小土屋。医务人员只有3人,医疗对象是场内的干部、职工、家属、就业农工和犯人。
  1959年两场合并时期,有医务人员2名。
  1964年有医务人员5名,其中医士2名,助产士1名,调剂员1名,检验员1名。
  1966年建立一栋84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卫生所,医务人员增加到10人。
  1968年始场内卫生事业进入了突破性上升阶段。当时正直大批知识青年下乡,农场进入了大量上海、齐市、牡丹江等地的知识青年,农场人口增加,医疗队伍扩大,数量可观,质量较高。如从北京分配来的护士毕业生3名,中专毕业生11名,还有从齐市调来的医生5名,长水河农场调来的医生4名。此时农场注意培训医务人员,在下乡知识青年中又选拔30名进行培训。实力大增,从1968年前的几名、十几名一下子增加到75人。
  二、卫生院(1970—1978年)
  1970年场部卫生所,正式命名为卫生院,第一任院长马佩珠。各生产队的卫生所仍然存在,但人员相对增加,由原来的一名增加到2—5名,把被培训的知识青年充实到各生产队卫生所,做初级医务工作。卫生所统由院长代管业务工作,院所的关系重点是药材的供给,业务培训。
  在卫生院期间,房舍条件依然很差,虽然科室增多,但都很狭窄,因为卫生院二分之一的房舍是南北座落,东西开窗,且中间又有走廊,所以光线极暗,大白天也需要有电灯照明。还没有暖气设备,煤炉烟灰尘又大,甚至连院里的工作人员也发生过煤气中毒事故。
  卫生院初期的规章制度尚不健全,虽然医务队伍壮大,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因此在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上较差,误诊误药情况亦曾发生,群众上告,降低了卫生院在场内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信誉。
  三、职工医院(1979—1985年)
  为了改善医疗条件,1978年新建了一处医疗场所,于是卫生院搬迁。1979年更命为龙门农场职工医院。并设有卫生科,实际上是科院合一的体制。张连山为卫生科科长、职工医院院长、医院党支部书记。付院长裴旭东。
  新建房砖瓦结构共三栋:一栋房为门诊部,一栋房为住院部,此二栋房的面积为1340平方米;还有一栋用来做锅炉房。医院内部结构较为宽敞。光线充足,布局合理,科室增多,床位增多。各项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地健全,到1983年已趋于完善。
  医院的前期,人力,物力以至技术力量都处于较佳状态。但是到了后期,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从知识青年中培养的医务骨干陆续返城,原先从北京、齐市等地下放的大、中专大夫纷纷返籍,到1985年底已基本走光,场内医务力量严重削弱,甚至连阑尾炎手术也要转院。因此,培养合格的医务人员已成了场内卫生战线上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