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丧葬
第二节 丧葬
龙门农场远离县城,远离火葬场,且山林、草原面积广,所以不实行火葬。人死后,用棺木盛敛,埋于山林草原之中。
从1955年建场至1978年间,丧葬仪式从简。入死后,死者的儿女后代举哀,臂缠黑纱。给死者穿上寿服,抬入棺材,钉上上盖(当地群众把棺材上盖叫天)。棺侧摆放单位、同事、亲友敬献的花圈和挽联。待墓穴挖好后,即用灵车拉至墓地埋葬。送葬的人埋完死者,由死者家准备一顿便饭,葬礼即告结束。
1978年以后,由于场内知识青年大量返城,人口空虚,劳力不足,因此从农村招工迁入农场的户数人口很多。这些迁入者把农村的丧葬风俗带进场内。特别是迁入者中的老年人,颇通此道。一旦哪家死了人,这样的老年人就被请去主持自喜事(有结婚是红喜事,人死了是白喜事之说)。因此,丧葬仪式复杂化了,有的还带有迷信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