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森林防火
第五节 森林防火
第五节 森林防火
1986年以来,农场各级领导和森林防火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非常重视,特别“5·6”大火之后,对森林防火工作更是当成头等大事来抓,针对森林防火工作季节性、突发性强等的特点,常抓不懈,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展开,同时,本着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发现火灾及时扑灭,本着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确保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层层签定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配备配齐各种森防设备设施。1989年建立一座24米高的防火瞭望塔,塔上配备 1台40倍望远镜,配备防火指挥车1台、配备车载1台、台机1部、手持对讲机6部,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
三是各单位都成立防火组织,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农场成立快速扑火队一支,由20人组成。
四是开展全面教育工作,分别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面达到100%。
五是严格控制火源。重点部位重点布防在 202国道龙头山处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来往的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入山人员要凭入山证方可入山,机动车辆配备有效的防火装置,清明节安排人死看死守,杜绝上坟烧纸现象。在“五一”和“十一”期间,特别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六是依法治火。对野外吸烟弄火按“四个一律”办,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十几年来,龙门农场从未发生过火警火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赢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1992年,被黑河地区授予护林防火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