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供用电 第九节 供用电
1981年,龙门农场党委为了改变场内用电困难这一实际问题,建成了由讷谟尔送往龙门段的长途高压电路,线路全长35公里,它的使用结束了农场自我发电的历史。
到1986年,龙门农场一直用讷谟尔发送电。
1993年11月,情况有了改变。由于讷谟尔电厂停电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1992年冬因停电长达10余小时造成学校15组暖气片被冻坏,职工群众对此怨声不止,附近其他使用电厂发电的农场,也存在类似情况,加之电价较高,每度收费0.75元,于是1993年11月,龙门农场电业所与黑河地区电业局北安电业分局正式联网,农场用上了地方电,每度电价0.68元,而且常年供电充足,没有发生无故停电现象。
1993年并网后,农场出资5万元,从哈尔滨市购进一个10千伏的计量柜和两台电容器。
1995年,电业所单独成立了党支部,书记靳启友,所长张文广。
1997年,变电所出资4万元,对办公室进行维修,同时购进了电视、影碟机等。又出资6万元购进北京牌吉普车(SO2030半截子)1台,使交通工具得到了更换与改善。
1999年,电业所与通信科合并,改名为电讯公司,但财务单独核算,张文广任经理,胡逸群任书记。同年,公司精减人员,其中通信减1人,电业所减4人。
2000年8月13日,电业所与通信科正式分离,电业所原名不变,通信科更名为通信中心。9月1日电业所、电信中心归上级垂直管理,与农场正式脱离关系。
到2000年,全场仍由黑河电业局北安电业分局供电。
龙门电业所机构沿革表
(1986~2000年)
表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