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办公室工作 第二节 办公室工作
一、档案工作
1986~1989年,档案工作一直由文秘兼管,1990至1991年,档案工作由机要通讯员兼管,1992至1999年,档案工作由机要员兼管,2000年,设专职档案员。
1992年6月农场根据上级要求,出资6万余元,新购置了档案设备。1994年、1997年农场分别派人到总局学习档案业务,使档案员具有初级档案职称。1999年农场对档案重新进行了分类和装卷,并健全和完善了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和档案查阅制度等。截止到2000年底,农场档案室面积110平方米,有档案柜8套40个,总卷数8 163卷,其中,永久保存的787卷,长期保存的728卷,短期保存的6 648卷;科技档案348卷,专业档案 6 648卷。档案工作在农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如农场编史修志查阅档案 100余卷,工作查阅50余卷,经济建设查阅80余卷等,2000年,农场的档案室已达到了管局级。
二、社会管理
1、机 构
1986~1988年10月,民政工作由农场司法办公室代为办理,主任张树春,干事张建民。
1988年11月~1988年10月,由农场办公室代为办理,主管侯万军。
1990年,民政助理宋坤。
1991年,负责人宋坤,民政助理郝世纪。
1992~1994年,民政负责人宋坤。
1995年3月,农垦系统成立民政局,农场于当年也成立了民政局,宋坤任副局长。
1996年,民政局副局长宋坤。
1997~1998年,10月民政局副局长齐国祥。
1998年11月~1999年10月,民政局长肖立贵。
2000年,民政局长吕洪涛。
农场民政人员机构沿革表
(1986~2000年)
表5—10
2、民政工作
1986~2000年民政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 1986~1995年,为代办阶段, 归德都县(现五大连池市)民政局龙门代办处主管;第二阶段是1995年 3月至2000年,为正式管理阶段,归北安农垦民政局主管。
拥军优属:农场2000年有军属53户,烈属1户(二队卢吉祥)。1986至 2000年农场每年春节都出资慰问军烈属,将米、面、油等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到他们手中,累计34 000元。每年建军节、春节,农场都到8 1425部队慰问联欢,慰问品累计8 000元,参加慰问联欢的达5 000人次。
义务兵安置:从1986至2000年农场和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安置退伍义务兵共计49人12年累计发放优待金32 400元。
婚姻登记:1986年以来婚姻登记工作,随着农场人口的不断增长,登记人数也逐年增加,1986年婚姻登记人数28对,到2000年婚姻登记人数53对。截止到2000年底,15年间共有 543对在农场登记结婚。
农场婚姻登记表
(1986~2000年)
表5—11
协议离婚:1986年到1990年,当时由于人们对协议离婚不太了解,因此办理协议离婚的很少。1991年以后,随着人们法律知识的增加和意识的增强,协议离婚的人数有所增加,但由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离婚中大多涉及到经济问题,所以,离婚者大多选择到法庭,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依然很少。15年间平均每年协议离婚者为1到2对,2000年时协议离婚为 4对,截止到2000年底协议离婚共计26对。
残疾人工作:1986~1991年,农场的残疾人工作并无起色,1994年以后,农场开始为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当年为符合条件8人办理了残疾证。1995年3月民政工作归属北安农垦民政局后,全场的民政工作才初步理顺、铺开。1997年为全场27名残疾人换发了全国统一的残疾证。
1999年8月5日,龙门农场第一届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
到会代表45名,持证残疾代表27名,占全场人口的4.5%。
郑广山代表农场党委作了题为《动员社会力量办好龙门农场残疾人事业》。
大会聘请方伟、吕贵山为龙门农场残联名誉主席。
理事长:肖立贵
理 事:李士媛、董爱枝、宋文、杨伟英、李福、刘志臣
此次大会,开辟了农场残疾人事业的新篇章。
截止到2000年全场持证的残疾人35名,多年来农场为残疾人家庭累计补助3500元。
殡葬工作:多年来,龙门农场火葬的极少,大部分还是土葬。
最低生活保障:农场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始于1998年,根据总局精神,对全场人均生活费低于100元的家庭进行摸底调查,经核实确定40户92人,领取发放保障金 20 080元。1999年确定50户108人,领取发放保障金51 840元。2000年64户146人,领取发放保障金70 080元。
3、信访工作
十五年来,信访工作一直由农场办公室兼管。1987年农场正式成立信访领导小组,包括信访、组织、劳资、民政、纪检公安和法庭等单位领导成员,农场主要领导担任信访组长,场直和分场也分别建立了信访领导小组,使全场健全了信访网,并明确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单位主要领导抓信访,做到了问题发生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1990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及到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多,虽然上访呈上升趋势,但由于农场解决及时,方法得当,使上访人数趋于正常。
2000年初,农场党委利用农场每周四赶集日设立了场长、书记信访接待日,集中接待和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与来访问题,同时向全场公布了场长、书记信访电话。
截止到2000年底,十五年中全场共接待(收信)208人次(件),处理结案208件,结案率的100%,2000年,当年实现了无积压案件。
4、机要工作
1986~2000年,以来农场的机要工作一直没有设专职机要员,由通讯员兼任。
1986年,由通讯员周立林兼任。
1987~1989年9月,由通讯员刘树彬兼任。
1989年10月~1992年10月,由通讯员张新宇兼任。
1992年11月~1993年2月,由通讯员张振林兼任。
1993年3月~1995年9月,由通讯员赵振江兼任。
1995年10月~1998年9月,由通讯员王亮兼任。
1998年10月~2000年12月,由通讯员孙汉军兼任。
1986~1988年,期间,农场的机要件到龙镇邮局去取,每三天去一趟,坐客车,当天去当天回,当时上级文件较多,文件由总局驻哈尔滨办事处直接分发,通过机要件的形式邮寄给农场。
1989年后,北黑地方铁路通了,条件也相对改善了,农场党委对机要工作也很重视,来回领取、邮寄机要件可搭乘领导便车,有时还能派专车。后来上级发行渠道也改变了,机要件由北安分局秘书科,通过挂号分寄到各农场,但15年来,无论条件多艰苦,机要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机要员们始终尽职尽则,从未发生机要件丢失现象,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机要工作。
5、文秘工作
1986~1987年,农场设一名专职人员,1988~1989年文秘工作由办公室副主任兼管,1990~1991年由档案、机要通讯员兼管,1992~1997年由档案员兼管,1998~1999年文秘工作由办公室副主任兼管,2000年由档案员兼管。秘书负责会议记录、材料综合、文件起草、审核等,文档员负责文件接收、登记、传阅、催办等工作。到2000年,农场配齐了文档人员,有秘书、文档员、打字员和通讯员,办公室主任主管,同时,农场进一步完善了文件传阅制度、立卷归档制度。
1986~2000年,农场的文秘工作,根据上级制定的机关公文制度,对农场机关的制发文进行了重新规范。从制发文的格式到文件用纸,使用统一标准的稿纸(如左侧带装订线),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彩笔和纯蓝墨水等,对领导阅文、发文签字也有明确规定,如:领导签字不可使用难以辨认的“连体字”或“繁体字”等字体,从而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具规范化和标准化。
农场文件形成的程序:凡以农场办公室、农场党委名义的发文,均由各职能部门撰稿,按规定填写审批单,交由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审稿,通过后方能打印或上报,最后经撰稿人校对、印刷、盖章、装订,由文秘部门负责下发。
对上级下发的文件包括传真和参阅资料均由文书负责登记,文秘负责人填写拟办意见,由文书负责呈送给场领导和党委成员传阅,文书根据领导签署的意见交给相关职能科室办理。
在印信管理方面,农场办公室、党委及场领导的公用名章均由文秘部门负责统一管理。使用时由领导审批,文秘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各基层单位的印章大多由基层会计负责保管。如果更换公章,需由文秘部门出示证据,到公安部门办理转刻手续,同时文秘部门要发文备案。
档案的借阅管理方面,文书档案的借阅只对单位不对个人,人事档案和财会档案的借阅,需经场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方可。
6、收养管理
1986~1990年,农场党委一直委托场工会负责管理。
1991~2000年,由农场民政部门负责管理。
1986年到1989年,农场的收养人员有14人,大部分是建场初期刑满释放就业的农工,住在农建队办公室的东头,房间有100多平方米,自己起伙做饭。
1990~1995年,有 13人,住在苗圃办公室后院,房间有160平方米,农场出资为他们聘请1人做饭。
1996~2000年,收养人员有9人,住在农场老医院的西头,房间有100平方米,农场出资请1人为他们做饭,并负责照顾他们日常的起居和洗涮。
多年来,农场负责为他们拉柴、拉煤、雇人及丧葬等费用共计42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