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名考述
第五章 地名考述
第五章 地名考述
“引龙河”是因此河逶迤弯曲,很像龙,由此得名——引龙河。引龙河农场位于此河北岸,故以此河名命场名。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引龙河农场(对内称黑龙江省第36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是根据中央公安部1955年6月24日以劳字14号及7月14日劳字17号电示和第三次全国劳动改造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完成中央给黑龙江省1956年接收犯人,进行生产而建场的。
引龙河农场位于德都县引龙河北岸,北为林区,东西各以自然水线为界。原农场东西长为21公里,南北宽为13公里,总面积为22,720垧。1962年根据省公安厅的指示精神,朝阻农场并入引龙河农场。原朝阳农场位于德都县大黑林子北,西与朝阳山相接,东以自然水线为界,北连接林区,南与合并前的引龙河农场相邻,东西长20公里,南北宽10公里,总面积19,470垧。
1976年生产建设兵团和国营农场合并,原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引龙河农场更名为黑龙江省引龙河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