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植树造林
第四章 林业
第一节 植树造林
全场现有林业用地总面积23万亩,其中天然林面积86,258亩(划给农场23,000亩),其余归地方管理。柞树占次生林面积的40%,白桦占次生林面积30.5%,黑桦占次生林面积的20% 灌树占次生林9.5%,现有森林复盖面积71.9%。
森林的经营及更新。农场管辖23万亩,森林属疏林地类型,为低产林改造更新和条,块,带状皆伐。“六五”期间已更新5,000亩。“七五”期间完成18,000亩更新任务,总低改采伐量约2,600平方米,平均亩采伐0.1平方米,其中杂木杆占总采伐量80%,2080平方米,小杆占20%,520平方米(详见附表2)。
建场30年来,林业生产建设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场现有人工林面积58,498亩,其中农防林9,509.1亩,护路林2,968.2亩,用材林41,189.3亩,薪炭林427亩,速生丰产林3,557亩,绿化林538.3亩,果园180亩,中心苗圃育苗129亩。在全场58,498亩造林面积中,亩保存株数在80%以上的为50,139亩,占总造林面积的85.7%,其中农防林7,898亩,护路林3,018.9亩,用材林34,941亩,薪炭林187亩,丰产林34,603亩,绿化林496.3亩,果园180亩,全场育苗面积129亩,减少83,589亩;保存率85.7%。
在验收面积的50,139亩中, “五五”期间造林11,873.6亩,占总验收面积23.7%,
“六五”期间38,285.6亩,占76.3%(详见附表1、2、3)。
造林面积及投资标准。农场每年按上级下达造林计划完成任务,实行三,二、一制,即当年管理二次,透光抚育(打带)一次,带宽千米以上,扶育穴面50公分直径,10公分高杂草不得超过20株为标准,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翌年扶育二次,第三年扶育一次,国家亩投资平均22.5元,其中薪炭、农防林亩投资20.00元,用材林亩投资25.00元。
全场营造农田防护林195条7,898亩,“五、五”期间营造102条。“六、五”期间营造63条,总长658,515米,折合658公里,相当于农场到黑河往返路程。园艺生产全场到 1985年止有果园180亩,主要品种小平果、黄太平、四楞海棠、花红等3,000棵,年产果 2,000斤。
建场30年来,总造林面积58,498亩,平均年造林1950亩,林业的发展速度是不快的,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场林业生产有了明显地变化,营林面积不断扩大,逐步走上了健康的轨道。特别是1980一一1983年四年间,全场造林面积22,600亩,占建场总造林面积的38.0%。
从1983年起,由于成立了两个以营林为基础,以经营管理为重点的专业化林场,并落实了一整套的林业经济承包责任制,技术措施方案和各项林业管理制度,林业生产出现了好势头。1983——1985年造林面积34,161.6亩,是建场30年造林总面积的58.9%,验收合格率占建场30年总和的1.4倍。
宜林地面积51.081亩,按地分类,其中从耕地中划的宜林地14.826亩,其中农防林地 667亩;退耕还林地14.159亩;山地次生林区宜林地36.255亩,其中疏林地17.546亩。灌丛4.601亩,荒山7.948亩,山间草地2.347亩,山间低湿地3,813亩。按利用可行性分级分面积:一级36.791亩,二级11.226亩。(详见表6)
各生产队分离的职工和家属及其亲属,可以按本队所计划的造林面积包括农防林,用材林,在指定地号,林班落实面积进行造林,也可以承包荒山,实行山地造林。
实行家庭承包,职工个人承包两种形势:
包地块;按造林设计分林班,固定地块造管护。
包任务:职工个人承包,每人当年造林定额80—100亩,家庭承包(包括待业青年、合同工)每人300—500亩,有条件专业户可多包。
管护年限。认真执行农场总局(79)256号文件、(83)51号文件精神,承包者实行造管护一条龙,当年成活率达90%以上,合格面积100%,年限一律执行三年,第三年秋验收成活株数90%以上,合格率100%可移交场林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