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
第七章 建筑业
第一节 管理
1956年4月,农场已具备一定模式,相应地组建了基建工程大队(科、大队合一),由杨满冒任科长,夏振林为大队长,下设三个基建中队,分别由褚文生,周方栋、刘树生担任中队长。一个农田、水利,房屋建造设计室。1962年后,组建了工业大队,下设基建中从,木材加工等几个中队,一个设计室,由刘德顺、刘成义担任大队长,由指导员兼技术员史绍禹负责设计室工作。一直延续到1969年末。在这个时期,因基建工程与农业农时有矛盾,相互争咀,将基建队伍中的骨干力量继续留用外,调整了二分之一人员充实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取消了基建科,改称工业大队,一个专业基建队,由郭福兴任指导员兼队长,将设计机构(房建)划归工业大队,水利及测量划为生产科,由生产科长李庆负责。
由劳改农场转为国营农场,建筑业的管理体制又经历了工业大队农建办公室、基建科、工建公司、基建科几个过程。到1985年时是科、公司合属办公,下设基建工程队、木材加工厂、水利工程队、粉丝厂、房地没计室等,财务上都单独核算。
管理形式大体分为条、块、专业和业余队伍结合的管理体制。
专业基建工程队只负责场部区域内主要工程建筑,同时担负场部的职工住宅建筑任务。
各分场(大队、生产队)的房屋建筑,各单位自行按设计室的予算及图纸,组织本单位木瓦工,在设计室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用农闲季节建筑。在80年代初,个别生产队按予算、图纸将房建工程承包给外单位施工队或个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