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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场管理

第三节 市场管理


1、农场的集市贸易自党的三中全会以来,从无到有,从零散到集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本着“开放搞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输通渠道、方便群众、文明管理”的方针,开放了集市贸易市场。集市贸易场所由流动、分散型发展到固定、集中型的集市贸易场所。经北安农管局工商局阳农场批准,于1984年秋由场工商科用收入的管理费近5,000元,在农场商店对面建立起一栋200平方米的铁皮瓦盖,铁质货棚架的永久性集市贸易市场,从而结束了随地设摊,到处经商,不易管理的混乱局面。这样既利于管理,又便于群众上集市,为振兴农场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场所和开端。
  2、集市贸易完全体现了市场调节的作用,它是社会主义统一价格体系的一部分。它的价格也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通过行政管理和国营经济的主导作用所体现的。据1984年的统计,进入市场的农付产品有小细粮、小油料、蔬菜、烟叶、水果、杂品、鱼、肉、蛋、豆制品、菜苗等11大类,成交金额26.8千元。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鱼、肉,蛋、菜4大类。价格比较稳定。猪肉在1.00—1.20元价格以内,基本上和国营牌价相符。
                 市场交易统计表             (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