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统计工作
第二节 统计工作
1955年建场初期,当时没有设置专职统计人员,属于劳改农场,分场的统计工作由农工兼管,农场统计工作由文书兼管,其工作形式主要是分场兼职统计把各种资料报给农场文书,由农场文书汇总加工整理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当时的报表不多也不复杂,只能起到一点参谋作用。
1956年开始进行农业生产,其统计工作由原来的只收集开荒建场情况,逐步向收集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单位、总产等方面过渡,而且还收集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副业生产、渔业生产以及人口职工人数等一些资料。
1970年由劳改农场变为地方管理,隶属于当时黑河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1973年至 1976年,归属省农场局、黑河农场分局,这时农场与分场都设有专职统计人员,在这以后统计工作已走上正规,直接为计划管理和领导提供数字资料,结合当时的实际需要,拟定了统计工作规程和统计纪律,制定了三力作业原始记录表,人机畜作业日报,农业措施报表,而且每天的基层统计人员都要调配机车,人员分工以及丈量土地等等工作,并且填报国家统计局和黑河分局的报表,这些报表各基层单位按照规定日期上报,而且各级统计人员除了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外,还要及时将报表提供各自的领导,供给领导参考,掌握情况,安排、指挥生产,并作为检查工作的可靠资料,同时也是开展劳动竞赛的评比依据之一。当时的报表内容并不繁多。1977年,隶属于省国营农场总局系统,由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直接领导统计工作,至此,统计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完善,此时的总场计财科和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报表一定期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而且到年终还要报国民经济基本统计年报表。定期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的主要内容有: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月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月报、畜禽月末存栏月报,林牧副渔及水果产量生产季报、新增生产能力季报、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季报以及分行业工作总产值半年报等等。国民经济基本统计年报是一本综合反映农场一年的工农业生产完成情况,计划落实情况,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以及人口、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综合性材料。这本材料可以直接为农场领导提供一年来的生产情况以便安排下年的生产奠定了基础,也可以为制定下年的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特别是1978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统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各项制度的内容根据农场总局的《统计人员手册的规定》加以充实,各项报表和原始记录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当时的原始记录和台帐主要有:人力作业日报、拖拉机作业日报、胶轮车作业日报、康拜因作业日报和工副业生产台帐,畜力作业台帐、机械作业台帐等。
1983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使统计工作真正的按照这条准绳办事,做到了各种报表及时、准确、全面成为农场经济管理和客观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
1984年,由国营农场变为劳改农场,隶属于省司法厅劳改局,这时的统计工作与以前的统计工作性质没有太大的变化,统计报丧与国营农场的报表基本一致,区别不大。只是在各种报表中增加了一些与劳改农场有关的统计指标和表格一劳改单位人员分布情况、劳改单位工资、生活费、假定工资情况、劳改单位组织情况、劳改单位人员情况以及犯人人数情况等指标和表格。其报送程序和以前一样,还是按照劳改局规定的日期报送各种报表,并且要往德都县统计局报送。
计划统计工作从无到有,从破碎逐步到完善,经过了几个过程,使统计工作真正做到及时、正确、全面、真实,成为经济管理工作中一项不可缺少的环节,也对财务核算起到了奠定基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