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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 中共引龙河农场第四届党代会

第二十七节 中共引龙河农场第四届党代会


1976年2月21日——23日,召开了中共引龙河农场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40名,其中男109名,女31名,列席代表10名。140名代表着全场403名党员。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由高磊代表第三届党委会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同时通过了所谓“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69)2号,(1975)23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革命大辩论,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决议。
  大会选举中共引龙河农场第四届委员会由27人组成:
  高磊、李春堂、应培仪(女)、肖乐吉、许进、王进喜、张联众、周永祥、李庆、王立贤、李焕忠、高中凡(女)、史绍禹、陈国祥、李俊和、左元文、李万全、王景林、胡景生、崔成泉、唐青山、杨国发、曲树华、白瑞芳(女)、孙绍昌、杨永良、于伟珍 (女)。
  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
  高磊、李春堂、应培仪(女)、肖乐吉、许进、王进喜、张联众、周永祥、李焕忠。
  书记:高磊
  副书记:李春堂、应培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