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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节 整党工作

第二十六节 整党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省司法厅劳改局党委的统一布署及安排,引龙河劳改支队整党工作属于第二批第三期整党单位。
  由于隶属关系的变更,引龙河劳改支队整党工作分为两个阶段,(1985年10月30日至 1986年1月)归属省劳改局整党办领导整党;(1986年2月至1986年6月)归属北安农管局整党办领导整党。
  引龙河劳改支队整党工作于1985年上半年在劳改局工作组指导下,对引龙河劳改支队的党员队伍进行调查分析,核查落实了“三种人”工作,在此基础上于同年10月30日开始正式整党,要求于1986年3月末结束。
  参加这次整党的单位有:二个劳改大队党总支,34个党支部、共434名党员,其中正式党员411人,予备党员23人,干部党员218人,工人党员64人、家属党员32人,离退休党员 66人,副科级以上党员88人,知识分子党员54人。
  前期整党工作在劳改局党委整党办的领导下,用四个半月时间分三个阶段, 要求在1986年3月未结束。年末隶属关系变更后,北安农管局整党办将整党工作推迟到6月末结束,先机关,场直单位各党支部进行,为第一批。后生产队在秋收后进行为第二批。
  这次整党的基本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分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文件和各级党委对关于整党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边整边改阶段。主要是组织党员系统的学习《党章》《准则》,中共中央整党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坚持边学边摆,边议边改,做到了学、摆、议、一条龙。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和巢中整改。主要是以《党章》总纲,党员标准,《准则》为尺度,进行对照检查党内存在不正之风的有形问题和无形问题。
  第三阶段:组织处理,党员登记,后期组织建设阶段。
  这次整党工作组织严密,始终在中央直至各级党委整党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支队党委成立了整党领导小组。
  由党委书记,政委张遵彦担任整党领导小组长,成员由各党委委员组成,下设整党办公室,由副支队长张俊山(现党委书记)担任整党办公室主任,政治处副主任包福才(现纪检委书记),纪检委副书记孙洪仁担任整党办副主任,成员以纪检委,政治处人员为主,共选调了十七名思想路线端正,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文革”中和经济上无问题,有一定政策水平及工作能力的人参加了专职整党工作。
  整党过程中,每个党员都有专用笔记,在每个阶段转段时都有转段的请示报告,阶段总结。方法是先党委后支部,先党委主要成员后委员,先支部书记后委员及普通党员上会;党委书记,支队长由劳改局党委把关,副支队长由支队党委把关,正副科长由场整党办把关,普通党员由支部把关。
  通过这次整党,广大共产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建党学说的教育,加深了对党性党纪党风的理解,揭露和解决了党组织不纯问题,党内不正之风问题,使党风有了显著的根本好转,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使党的基层组织成为带领群众搞好“四化”的领导核心,保证和促进了以经济工作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深入进行,落实了经济承包责任制。
  截止1986年6月30日场直机关有227名党员经支部通过,党委批准给予登记,对1名给予劝退除名。
  于1986年7月1日场直机关全体党员及部分生产队党员在场俱乐部举行建党65周年纪念大会。大会由党委委员副场长周德玉主持,场长党委副书记李庆做了讲话,会上宣布了 23人经党委批准为中共予备党员,并举行了入党宣誓。同时宣布了11队党支部,机关党支部第5党小组及李焕忠、李树宝、赵立忠、陶景祥等4人由北安农管局分别授予“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模范共产党员”光荣称号。场直机关被批准登记的全体党员在会上也举行了宣誓。
  大会在国际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