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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口与控制

第五节 人口与控制


人口状况
  1986~2000年,全场年均总人口为8167人。1986年底,全场人口为8172人,总户数2534户。
  在总人口中,男性4112人,占总人口的50.4%;女性4060人,占总人口的49.6%。在校学生(中、小学)1290人,在职职工3643人,家属2943人。年龄结构为:0 ~7 周岁的1017人,占总人口的13.1%;8 ~17周岁的1955人,占总人口的23.9%;18~60周岁的4673人,占总人口的56.5%;61周岁以上的527 人,占总人口的6.5 %。
  劳动就业:全场职工就业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全场从业人员4660人,其中:从事工业的245人,从事运输、建筑、畜牧、服务等行业的850 人,从事农业的2240人。全场人均占地面积42.2亩,全场农业职工平均占有耕地面积134 亩。
  文化程度:在全场总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共467 人,占总人口的5.7 %;具有小学文化的2460人,占总人口的30%;具有初中文化的3354人,占总人口的41%;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的1698人,占总人口的20.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135 人,占总人口的1.6 %。
  1986~1990年5 年间,全场共迁出人口1620人,迁入人口745 人。农场总人口数从1986年的81 72 人,减少到1990年底的7739人。1989年以后农场制定了带奶牛落户政策,吸引场外人员带奶牛来农场发展。从1990~1992年间出现了一次迁入人口高峰,3 年共迁入人口634 人。这些人员大都来自本省外县或外省的农民。
  1986~1990年的5 年间,全场共出生人口551 人,死亡人口156 人,“七五”期间的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4‰,死亡率年均为3.9 ‰,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为10‰。这5 年相对出现3 个高峰,即:人口出生高峰,人口迁入高峰和人口迁出高峰,3 项人数都高于15年中的其它年份。1991年以后,人口增长出现比较平稳状态。由于出生率增长因素和迁入增长因素,全场总人口从1992年开始,均保持在8000人以上。到2000年底,总人口上升到8630人(根据户籍登记计算)。从1986年到2000年的15年中,共出生人口1470人,死亡人口675 人,迁入人口2001人,迁出人口2583人。年均出生人口98人,年均死亡人口45人;年均迁入人口133.4 人,年均迁出人口1722人。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2‰,年均人口死亡率为5.5 ‰,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5 ‰。年平均有人口8167人。
  2000年11月1 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行了第5 次人口普查工作。根据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农场现有人口8318人,总户数2833户,户均人口2.94人。在总人口中男性4302人,占总人口的51.6%;女性4016人,占总人口的48.4%。全场人口分布在11个住宅区,其中场部地区(包括三队)共有1284户,3733人;一队125 户,341 人;五队99户,304 人;七队89户,253人;十队245 户,7 23人;十一队122 户,354 人;十二队271 户,810 人;十四队94户,286人;十五队117 户,352 人;工副业队329 户,982 人;筑路队53户,165 人。另外还有5 户集体户、15人。场部地区(包括三队)的总人数占全场总人数的44.9%,户数占全场总户数的45.4%。3个大的生产队———十队、十二队、工副业队人口分别占全场总人数的8.7%、9.7%、11.8 %。
  全场共有7 个少数民族,总人数为158 人,占全场总人口的1.9 %。其中满族80人、蒙古族61人、朝鲜族5 人、回族7 人、达斡尔族3 人、土家族1 人、锡伯族1 人。分别分布在场部及各生产队。场部地区共有73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46.5%。
  年龄结构:年龄在0 ~5 周岁的婴幼儿466 人,占总人口的5.6 %;6 ~14周岁的少年人数1165人,占总人口的14%;15~64周岁的6184人,占总人口的74.2%;周岁以上的503 人,占总人口的6 %。20~49岁的青壮年人65口3876人,占总人口的46.5%,是最主要的劳动力。农场最高年龄的王孚强96岁。
  文化程度结构:未上过学的或识字不多的649 人,占总人口的7.8 %;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2374人,占总人口的28.5%;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3284人,占总人口的39.5 %;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196人,占总人口的14.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13 人,占总人口的3.7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大多是中青年人,多数是从事教育、卫生工作或在机关、基层单位从事领导工作或技术工作的人员。高中、中专学历的人员多数是农场子弟,有在局高中毕业的、农场职高毕业的或送出代培后回场的,也有部分是场外人员迁入的。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多数是农场人员在省内外高校进修、函授和考入普通高校学习毕业的,也有部分通过分配或招聘来场的。从整体上看,大专毕业生人数较少,有些农场学生考入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没有返回农场。全场高中、中专、大学这一层人员比例只占总人口的18%。与1986年相比大专文化程度的人数增长了1 倍,而且就业达到100 %。
  1986年,在全场人口中有职工3643人。从实际就业情况统计,从事农业生产的,包括机务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共有1644人,占职工总数的45%;工业企业共有职工352 人,占职工总数的9.6%;建筑工人113人占职工总数的3.1%,文教卫生人员224人,占职工总数的6.1%;从事畜牧业人员754 人,占职工总数的20.7%;运输业62人,林业113 人,商业供销人员87人,筑路队56人,机关行政人员56人,公安政法24人,私营商业主67人,餐饮服务人员51人。全场20~59周岁的劳动力除去伤、病、残等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外共有4409人,劳动就业率达86%,其中从事工农业、牧、林等直接生产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各行业人员的数量不断变化,其中从事畜牧业和个体工商业的人数增加,从事农业的人数基本稳定。工业企业由于改制,从业人员减少。到2000年底,全场职工2414人,全场从业人员4800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人员1562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2.5%,大小家庭农场及承包户1052个;从事畜牧业人员105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1.8%;从事工业生产人员162 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4 %;从事建筑业人员31人,林业48人,渔业4人,筑路工人28人;文教卫生人员168 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5 %;公安政法人员30人,物资、粮食供销人员47人,机关及服务部门人员101 人;个体工商业者287 人。从从业人员变化上看,畜牧业从业人员比1986年增加了897 人,个体工商业者比1986年增加了220 人,显示了畜牧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1986年全场人均住房面积9.8 平方米,1992年人均住房面积12.7平方米,到2000年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5.62 平方米。全场占地总面积262.6 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2.8人。人均耕地面积24.79 亩,农业工人人均耕地面积137 亩。全场人均占地面积45.6亩。
             人口增减变动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表2-16



  注:本表为公安局以户口所在地人数口径统计的,与人口普查中的统计口径不一样,因此与人口普查统计表数不一致。
           全场各单位人口性别结构情况统计表
                 (2000年)表2-17



  注:此表为人口普查统计表
           全场各单位人口民族结构情况统计表
                 (2000年)表2-18


续表2-18


 
  注:此表为人口普查统计表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场各单位人口年龄结构统计表
                (2000年11月1日)表2-19



  注:此表为人口普查统计表
           全场各单位人口文化程度结构统计表
                 (2000年)表2-20



  注:此表为人口普查统计表
  说明:公安部门统计人口以户籍在场的作为人数统计,人口普查时只统计人员在场的,长期不在场的不予统计,没有户籍的也进行统计,所以,两表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差错,农场在上报人数时均以户籍在场数上报或作为人数依据,所以农场总人数指标一直以户籍在场人数为准。
  计划生育
  农场自1977年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作为全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经过10年的努力,到1986年,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经控制在5.8‰,节育率达到100 %。
  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1986年以前农场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由农场党委书记兼任。1986~2000年期间,刘永义、李明、安立枫、赵洪振先后担任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计生委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设在卫生科或医院,杨介国、张来玉、王寿宝、郝贵春等曾先后担任计生办主任。计划生育办公室设有1 名专职副主任,管理档案、报表、检查等具体工作,先后担任过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的有白素贞、徐云华、白敏茹。场计划生育工作受北安农管局计划生育部门和五大连池市(原德都县)
  计生委双重领导。除农场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外,在基层单位都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设有1 名或由卫生员担任或由女工主任担任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从1989年开始,计生员经培训上岗,并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计生员受单位领导小组和场计生办的双重领导。1992年成立计划生育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赵洪振(党委书记),副组长张来玉、岳惠兰、徐云华。1995年按上级要求,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会长郝贵春,会员李慧、盖井堂、于秀莲、徐贵。各生产队成立分会,由单位聘请退休老干部、工人、女职工等人组成,按要求开展活动。
  计划生育工作
  继1983年全面落实一孩领证节育,二孩以上的做绝育的措施以后,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7 号文件精神,农场又下发了《切实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提出了杜绝计划外二胎生育,将全场人口出生数控制在每年90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8 ‰的目标。大力进行宣传教育,把政策交给群众,让广大职工群众对一个核心(千方百计地完成控制人口任务,既要密切党群关系,又要促进安定团结)、五个不变(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不变、控制人口目标不变、计划生育总方针不变、一对夫妇一个孩的政策不变、两种生产一起抓的战略思想不变)的基本政策有个基本的了解。对于申请生二胎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把关。对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进行反复教育,特别要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1986年初,计划生育办对全场的育龄妇女数、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和外来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做了详细调查,整理后建立管理档案。1986~1989年农场又出现了一次人口出生高峰期。1986年出生108 人,1987年出生128 人,两年人口出生率分别为13.2‰和15.9‰,超过了预定指标,还有隐瞒不报的现象。因此,农场于1989年又制定下发了《格球山农场关于计划生育的若干规定》。文件中做出5 项决定:一、进行人口理论、人口政策和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二、计生办每季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环情孕情检查;三、计划生育的“五术”费用由单位或农场负担;四、对计划外妊娠者做好说服工作并采取措施;五、对计划外生育的人员进行严格处罚,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规定计划外二胎者罚款3000元,计划外三胎者罚款5000元。违反计划生育的人,是职工的开除职工队伍,是党团员的开除党、团籍。对于1989年以前超计划生育隐瞒不报的,限期在1989年年末以前如实上报并上交罚款。
  1989年12月《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同时出台了《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计划生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提供了依据。农场组织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计生员办班学习。基层单位又组织职工群众开展学习《条例》,落实基本国策,以有效地控制人口,提高人口质量。1990年到1991年,农场两次公开处理了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有4 名党员被开除党籍,有8 名职工被开除职工队伍。
  1992年,农场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赵洪振为组长的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领导小组,在全场开展了为期3 个月的集中教育,下发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读本1400余册。全场职工受教育面达到85%,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自觉性,推动了计划生育与经济工作的协调发展。同年,省农场总局下发了《生产队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方案》。农场根据总局《方案》精神细化了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如节育率、准生指标、一孩领证率等。考核分为合格、达标、先进3 个档次,并建立生育指标公开监督制度、奖罚制度和药具供应制度,对违反计划生育妊娠二胎的人员,跟踪做思想工作,直到做通愿意中止妊娠为止。1992年以后,计划外生育二胎的现象已基本杜绝。到1993年,人口出生率降到9.8 ‰,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93年起呈下降趋势。到199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5.8 ‰。在北安农管局组织的计划生育工作大检查中,对超计划生育、无准生证生育和流动人口超计划生育等7 项指标逐项进行了检查,农场计划生育工作全部达标。
  1994年国家计生委下发了《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对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为落实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和人口计划的方针政策,农场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队(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思想教育、转变观念和孕前管理为重点,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和“三结合”、“三服务”的做法。通过创建活动打好基础。提高基层的自治、自控、自管能力。农场计生办、基层计生领导小组全面建立了档案,计划生育指标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内容。农场及各单位都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人们的人口控制观念、计划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节育率、独生子女领证率、计划生育率都达到了100 %。“九五”时期,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8‰,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达到3.7 ‰。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政策,已婚育龄妇女每季进行环情孕情检查和妇科检查,检查费用由农场负担,对有妇科病的妇女和妊娠期间的妇女实施保健措施。对作节育手术的四术费用,节育的药具费用全部免费。计划生育办对基层的计生员进行定期培训,让人人明白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让广大育龄妇女懂得节育避孕的知识。农场对实行计划生育的人群实施三大工程教育,利用电视光盘、书籍、宣传品和永久性标语牌,进行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对外来人口都建立了档案,实行登记证管理制度,做到不瞒不漏。计生办为外来人口办证400 余份,为外出打工人员办证200 余份。计划生育办先后于1989年、1991年和1995年被德都县计生委、黑河市计生委和北安分局计生办授予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育龄妇女婚育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表2-21



  注:1992年以前没有资料。
             常住人口节育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表2-22



  注:1992年以前没有资料
             人口出生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表2-23


  注:1992年以前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