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纪律检查在1986年农场第七次党代会上,纪委书记曲连奎对前段纪检工作做了总结,并提出今后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如期实现全场党风的根本好转;二、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治本上下功夫;三、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斗争;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五、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1986年以后,纪委按照上级纪委和农场党委的布置,主要抓党员干部管理教育;清理整顿三股不正之风;打击经济犯罪;完善制度建设;查处违纪案件等工作。农场成立以纪委牵头的“经打办”,针对个别干部侵占公款、公物和贪占行为展开调查工作,立案调查的20起,经调查核实处理了6 名有问题的干部,清理收回公款4.8 万元,公物折价1.3万元,补交地款81.9万元。
纪委还根据1985年以来在各单位出现的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利用职务之便用公物乱建私房和私设小金库三股不正之风,开展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在各支部自查的基础上,纪委开展重点调查,事实查清后,责令责任人补交了违规款,侵占公物的退回公物或折价交款。在全场查出12个单位私设的小金库,收缴小金库资金1.6 万元。在清理整顿后,纪委加强了整章建制工作,落实措施,以预防为主搞好党风建设工作。党委制定了《党委加强党风监督措施》、《党委端正党风责任制》。纪委制定了《纪委工作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关于公开办事,接受群众监督的若干规定》。把抓党风工作纳入《精神文明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之中,使端正党风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评比。各基层支部也同时制定了《党风建设规划》和《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抓党风和廉政建设的责任制》等项制度。
纪委从加强党员教育入手,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党性观念。一、采用轮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经得起权力和金钱的考验,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二、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教育,农场树立了常生、张富阶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典型,对他们的事迹进行宣传,带动全场党员干部弘扬正气,提高素质;三、利用民主生活会开展思想教育。场纪委派人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与基层干部一起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党委和纪委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党员干部评议活动,先自我评议,再由支部全体党员评议。
1986~1991年查处违纪案件20起,其中经济案件12起,其它违纪案件8 起,挽回经济损失3.4 万元,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共17人。
1991年第八次党代会以后,纪委工作根据中央精神和上级布置将工作重点放在制度建设、办事公开、群众监督、对党员干部进行超前教育、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项工作上。党员干部的超前教育主要是在党风、党纪的日常教育的基础上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纪委根据群众反映的干部吃喝问题、乱用小汽车问题、参与赌博问题和干部种地与民争利问题进行了教育。利用培训、讲课、谈话等方式对有这方面倾向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要求,将反腐败的关口前移,使教育达到治本的目的。1992~1994年,纪委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开展了2 次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的项目有内外欠款和散失的公共财物,清回各类欠款88.3万元,未清回的欠款落实了责任,形成了还款计划,同时把散失在外或个人手中的公共财物全部收回,并建立了保管档案。
1994年,纪委在全场开展了反腐败工作和重点整顿工作,从基层领导班子自查入手,针对干部子女、亲属包地受到优惠、干部侵占公物、拖欠公款等5 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对违纪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在重点整顿中,对砖厂、十队两个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进行解剖。十队领导班子在整顿中认真查找亏损原因,征求群众意见,制定了稳定政策、加强管理、加强服务等具体措施,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当年实现了扭亏为盈。纪委还在整顿中纠正了乱摊派、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使公安、交警、学校、医院等单位建立了规范的收费制度。
在制度建设方面,从1992年开始逐步完善了办事公开、群众监督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若干规定等6 项基本制度,还建立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与报告制度等4 项补充制度,要求各支部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1994年以后,纪委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制定了多项约束制度,还将中央、省、总局、管局纪检部门订立的领导干部行为中的各种“不准”打印成册,下发到场队两级领导干部手中。农场制定了10个不准,下发到各基层支部。纪委制定了“干部功过记实”等制度和诫免谈话制度,约束干部管好自己,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子女和亲属。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规定了场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等各职管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1995年对办事公开进行了细化,将公开项目由原来的6 项增加到12项,对于职工群众关心的财务公开问题加强了监督力度,各支部建立了由群众选举产生的公开办事监督小组,负责向纪委和本单位支部汇报情况。纪委建立了全场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每年由纪委经过考评后填写。1997年在基层单位实行政务、党务、财务三项公开,公开项目达到18项。在“窗口”单位和农业单位实行承诺制。这些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能、服务特点,向职工或服务对象做出承诺,达到群众满意。1997年7 月,纪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机关科室、基层领导和“窗口”单位开展了“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和“公仆杯”评选活动,对被评选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998年,加强了基层支部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各基层支部都完成了4 项制度建设,并上墙公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农场实际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在农业生产队清理纠正了乱收费、乱摊派。针对个别乱收费情况组织清退,化解了干部职工的矛盾。纪委、组织部组织了向职工问卷调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给予及时解决。从1998年开始,每年组织职工对本单位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工作,了解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满意率。对群众反映差的干部,纪委及时进行诫免谈话。
纪委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信访原则进行分类,对干部确有违纪行为的马上立案查处,对于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予以澄清,并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1998年下发了《纪委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了群众上访怎样反映问题,如何逐级上访,如何写上访材料,场、队两级领导如何处理信访工作等规则。纪委还规范了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处理等制度。
1986~2000年,纪委处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共74件,其中立案调查的55件,结案55件,结案率100 %;处理党员干部55人,其中科级干部22人。处分中,党内警告13人,严重警告10人,留党察看21人,开除党籍10人。处理政纪案件7 件,其中记过处分4 人,记大过51人,降级2人。受理信访100 件,百分之百给予了答复。
加强了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自身素质。1994年张丽文参加北戴河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学习。1997年李清涧参加在北京由中纪委举办的第二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学习。19 98 年樊守艳参加省农垦总局在佳木斯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不断提高。
处理违纪人员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表6-8
纪委监察机构人员名单
(2000年)表6-9
续表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