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化市场建设
第四节 文化市场建设
格球山农场由于地域和人口限制,文化市场比较狭小。1980年以前文化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来。1981年,农场建筑了容纳1300人的大俱乐部。建成以后,成为电影放映和文艺演出的场所,电影放映基本上每星期一次,曾接纳省杂技团、北大荒文工团等文艺团体演出4 次。
1986年以后,居民电视拥有量增加,电影放映场次减少,到1994年基本停放。1989年农场开始有了个人开设的录像厅、台球厅等文化经营场所,计有录像厅1 户,台球厅2 户。1991年,黑龙江省颁布了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农场也加强了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在宣传部设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并制定了文化市场管理办法。此后,文化市场有所发展,除电影放映外,还有新设的台球厅、录像厅,有时还有外地的私人杂技、魔术来农场露天演出。到1994年,场部有图书经营户1 户、台球厅3 个、电子游戏厅1 个。
1995年为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使文化市场繁荣和发展,制定了《格球山农场文化市场管理规定》,对文化经营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对场内文化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了清理。《规定》中制定了14条管理办法。其中有:禁止经营非法出版物;禁止从事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经营活动;禁止利用经营文化活动场所搞赌博活动;经营性舞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并制定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对文化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1997年场部由私人投资兴办的歌舞厅开业,面积100 平方米,这是农场的第一个私人经营的歌舞厅。此后又相继开办了两处小型歌厅。1998年以后,又有1 户电子游戏厅和1 户网吧开业。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会同工商、公安部门对经营性文化活动场所严格管理和稽查,使文化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