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置后“八·一五”光复后,通北县人民政府领导群众,建设民主政权,进行土地改革运动,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47年,人民解放战争进入了一个新的转折点,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和创办“粮食工厂”的指示,东北行政委员会派周光亚在通北县境内创建了第一个直属机械农场——通北农场。在较为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1947年12月6日正式投入建场,定场部于通北车站(今赵光火车站)南端的日本开拓团青年训练所的遗址。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这一天作为建场纪念日。筹建和建场一直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
1947年末,农场部有两个点:一是临时居住地的“小红房”(原伪满北安铁路警护团通北分驻所的驻地),也叫小炮楼,后来成了农场的转运仓库;二是日本开拓团青年训练所的遗址,这里一直是场部机关所在地,当时占地不到2平方公里。
1948年春,全场组成3个拖拉机中队,实行场、中队两级管理。1949年,全场达到6个作业站。1950年,中队定点作业:一中队在二站、二中队在五间房、三中队在马地房子。1951年,中队改建成作业区:第一作业区设在二站、第二作业区设在六站、第三作业区设在八号。全场7个机耕队。1953年,又在十三号(原作业点,现二十九队)设第四作业区,翌年并入第三作业区。作业区下设生产队,生产队发展到12个。1955年,全场3个作业区20个生产队。1956年,作业区改称分场,全场10个农业队、3个畜牧队。1957年撤销分场后,全场16个农业生产队、3个畜牧队。
1949年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成立农场领导机构后,农场先后隶属机械农场管理处、公营农场管理局、国营农场管理局。1955年6月后,隶属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领导下的国营农场管理厅领导。
1958年3月18日,黑龙江省委决定撤销通北机械农场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赵光地区办事处,办事处机关设在原通北农场场部。办事处所辖的农场和规模进行了调整:通北农场分为通北、黎明、东方红3个农场,红星农场分为赵光、红星、红光3个农场,和平农场分为和平、建设2个农场,共8个农场。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运动在赵光地区兴起,撤销农场办事处,赵光地区农场下放到县。以农场为中心,北安县所属赵光乡、前进乡及其6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入农场,成立赵光人民公社,首脑机关设在原办事处驻地。农场变为“政企合一”的体制,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具有政、企、社三种职能。下属6个管理区,即第一(通北)、第二(黎明)、第三(东方红)、第四(和平)、第五(红星)、第六(赵光)管理区,41个作业队,其中农业生产队30个。
1959年1月,场社分家,成立赵光农场,管理区改称分场,即通北、黎明、东方红、和平、红星、赵光等6个分场。全场37个生产队,其中农业队26个、畜牧队8个、林业队3个。下半年,省委根据农场下放后产生的一些消极影响,为加强领导决定将原省营农场的领导体制作了调整,赵光地区农场收归省农业厅领导,但还没有能够摆脱北安的影响。1960年2月,前进公社和通北公社部分生产队再度入场,编人就近分场。6月,北安市委批准赵光分场改名前进分场。1961年,根据中央新经济政策和东北地区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精神,对公社化以来人场的公社、生产队,在农场整顿中开始第二次场社分家,退场的社员善后工作一直延续到1963年。
1962年3月23日,根据东北局和省委国营农场会议关于调整农场场队规模和管理体制的精神,省人民委员会以黑农范字第411号文件下发《关于建立地区国营农场管理机构的通知》,撤销赵光农场,成立赵光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隶属省农业厅领导。各分场改为独立场,即通北、黎明、东方红、和平、红星、前进等6个农场。全局44个生产队,其中32个农业队、8个畜牧队、4个林艺队。黑龙江省农垦厅成立后,于9月18日,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改变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关系和名称的通知》,赵光地国区营农场管理局改称赵光农垦局,独立场不变,仍实行两级管理。
1963年2月筹建柳毛河农场,4~6月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在通河县创建的共青团农场搬迁到柳毛河。1964年2月27日正式命名,柳毛河农场改名赵光农垦局国营共青团农场。1963年4月29日,农垦厅通知和平农场改称建设农场;7月16日,省农垦厅批准通北、前进农场合并称通北农场。1964年5月16日兴安农场全员搬到青石岭筹建双丰农场,10月17日命名双丰农场;11月25日晨光农场也正式建成命名。1965年4月1日新建涌泉农场,利用和平农场部分土地,接收省商业厅克山畜牧场部分管理人员和职工参加建场。至1965年4月全局9个农场,68个生产队,14个局直属单位。1968年,全局9个农场,89个农、林、畜、工各业生产队。
1967年1月,“造反派”夺权后,赵光农垦局党政组织陷于瘫痪。2月,根据省军区和省革命委员会电报通知农垦局武装部开始“纳总”,3月成立赵光农垦局抓革命促生产前线指挥部。同年7月省革命委员会宣布赵光农垦局隶属北安县革命委员会领导。
1968年6月,根据黑龙江“兵团”指示,开始筹建赵光团,赵光农垦局改为赵光团。1968年末至1969年初,正式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七团,原农垦局所属农场改称营,生产队改称连,实行团、营、连三级体制。七团下属一营(通北)、二营(黎明)、三营(东方红)、四营(涌泉)、五营 (建设)、六营(双丰)、七营(红星)、八营(共青团)、九营(晨光)和直属营等10个营。生产队和局直单位改编成连队建制,全团共106个连级单位。
1970年8月30日,七团改编分成七团、二团和六十八团3个团,仍为一师所辖。分团后的七团下属一、二、三营和直属营,全团56个生产队。1971年1月撤销直属营组建四营,1976年末四营并入三营。
1976年12月,撤销“兵团”恢复农场体制,七团改称赵光农场,建立革命委员会,隶属北安农管局领导。一、二、三营变为分场,连改称生产队,实行农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体制。1979年2月,福安农场并入赵光农场,编为四分场。全场31个农业生产队,21个工副业单位。1984年,农场改革经济体制,开始试办职工家庭农场。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农场、分场(称管理区)、生产队(称服务站)三级管理。全场4个分场,32个农业生产队,16个工副业生产队,130多个职工家庭农场。
赵光农场建置沿革表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