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概况
第四章 林业
第一节 发展概况
一、管理机构
1952年起,林业工作先后由作业科、生产室、生产科负责。1964年,农垦局成立林业科,科长史顺祥。1969年团生产股设林业技术员。1977、1978年,先后由基建办公室和农建办公室设专人管林业。1980年重建林业科,副科长赵金凯。1981年林业科同生产科合并称农林科,副科长徐洪志负责林业工作。1983年农林分科,1984年成立场直林场,科场合一,科长兼场长徐洪志。据统计,全场近百人的林业职工中,有工程师1人、助理园艺师1人、技术员3人。
二、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
建场初期,农场主要任务是多开荒、多种地、多产粮,而林业发展未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从业人员很少,主要经营苗圃,技术落后,作业粗糙,产苗率不高。造林任务也不大。
(二)第二阶段
5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掀起林业生产高潮。农业生产单位普遍建苗圃,林场也逐渐建成,收益明显。苗圃面积最大时曾达400多亩,年产苗木400多万株,销售省内外20多个市县及农牧场,仅通北苗圃最高生产利润达40多万元。果树栽培已经普及,做到了户户栽,队队栽,户栽户有,队栽队有。农垦局期间,居民房前屋后都有果树。植树造林面积也大,成活率高,林分蓄积量也大。
(三)第三阶段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生产转入低潮。生产队小苗圃相继撤掉,育苗面积越来越小,仅维持自给性生产。
(四)第四阶段
1979年后,随着国营农场经济政策的落实,又掀起林业生产的新高潮。虽然育苗生产发展缓慢,但造林步子迈的比较大,每年植树几千亩,1984年超过万亩,并且加速早期林带改造,紧密结构逐步改为疏透结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责任制得到落实,进行人工林普查,建立档案,林业生产出现新局面。多年植树造林成果显著,1984年统计,32年共造林3.4万余亩,保存面积近3万亩,林木蓄积量达3.6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