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商业第一节 发展概况1948年,农场成立第一个职工合作社,在场部的一栋旧草房内,占用一间面积58.8平方米的屋子做营业室。总务股派窦元胜兼管合作社工作,合作社办事员(营业员)最初是一名参加过日本反战同盟的女青年,而后,刘玉琴和张芸生当了营业员,经营小宗日用品。她们经常提篮进货,销售额不大,经费由农场行政支出。
1950年,工会会员交股金人股办商店,当年会员约交股金5 000万元(东北币),正式成立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由两人发展到6人,经营面积扩大到100平方米,主任于振甫。
1952年,供销合作社人员发展到42人,除业务人员外,还有两名勤杂。社内设有被服厂和食品加工部。被服厂成衣室有缝纫机12台,可以解决两千人劳保被服,安置一部分家属工作。供销社除满足农场职工衣食用品外,还经常供给附近农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时,在第二、第三作业区成立了分销店。办社5年来,销售总额达35.9亿元(相当现在人民币35.9万元),平均每年7亿多元。
1955年,场直供销社进行整顿,从业人员从1953年的8人减到6人,营业面积从200平方米减到100平方米,余下的面积被服厂占用。销售额和利润均下降50%。整顿后附设粮食供应部,增加经销粮食项目。1956年,各分销店设1人经营,办店资金仍由场供销社提供。年销售额在3万元左右。
1958年,农场供销社改称赵光人民公社综合商店第二商店。通北、黎明、东方红、红星、赵光、和平等分销店,营业室面积大都扩大到100平方米,营业人员增加到八九个人。1961年场社分家后恢复农场商店名称。通北分场供销社新建600平方米营业室后,于1964年增设废旧物资和生猪收购组,年销售额74万元,获利润2.7万元。1965年,通北供销社的被服厂划归局直工副业队,全局农场供销社达9个。1969年初,通北供销社改称七团服务社,年销售额90万元,利润2万元。原来的通北、黎明、东方红、涌泉、建设、双丰、红星、共青团、晨光等9个农场供销社分别改称营服务社,每个服务社营业室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从业人员20人左右。各营服务社与团直服务社没有隶属关系,业务均由团商业股领导。1970年9月以后,四至九营服务社随分团划出,1977年服务社均改称商店。 1978年末,福安农场并入后,分场商店增到4个,生产队店9个。商店营业面积 2 270平方米,其中分场1670平方米;从业人数161人,其中分场96人。1979年,场部商店被评为黑河地区和省农场总局商业红旗单位,受到嘉奖。1980年,场直商店迁入1 060平方米新建的营业室。1984年统计,全场商店总营业面积 3 870平方米,从业人数135人;其中分场商店营业面积2 810平方米,从业人数 79人。生产队分销店营业面积一般为20~30平方米,从业人数1~2人。此外,有十几个生产队还设有代销店。
1969年7月,七团贷款投资9 280元,筹建商业三级批发站,建有烟酒、百货、医药、土产等营业组,主任吴化普。1971年移交一师后勤部。进入80年代后,个体商店开始上马,1981年1户、1982年9户、1983年19户、1984年达到58个个体经营户。
1969~1984年国营商店发展状况表
表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