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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概况

第十三章 计划财务管理

第一节 发展概况


农场计划财务工作大致经历4个发展阶段:
  一、摸索经验阶段(1948~1952)
  建场初期,人才缺乏,专业会计人员更缺。1948年只有1名会计、1名出纳从事财务工作。当时的会计是事业性收支会计,建场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统由国家供给,费用由国家报销。作为经常费用开支的上级拨款,平时记载年终上报;对调拨来的拖拉机及其他物资都不进行金额转帐处理,没有建立经济核算制度。1950年,农场成立会计室,主任陈广昌,开始建立会计制度,执行东北行政委员会公营农场管理局制定的会计制度草案,实行经济核算。以前各年度拨款和物资均作为国家对企业的投资处理,当年继领的现款和物资及时按章转帐。1951年,根据农场管理局规定,修改会计制度,拟定成本格式,实行费用金额核算、产品数量核算,采取计算收支大帐办法计算盈亏。1952年,根据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提出的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粮食单产,示范农民的方针,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计划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同时充实了财会人员,使财务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农场会计人员增到16人,设有成本会计、财务会计、固定资产会计、材料会计、基建工资员、出纳员、计划员、统计员等财会人员。农场企业的经济核算制度建立以后,根据全年的生产计划,正确编制生产财务及产品成本计划,监督企业最终核算成果,提供改进生产措施,成为经营领导者的有力助手。
  二、核算制度逐步完善阶段(1953~1965)
  1953年,农场贯彻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加强国营农场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搞好经济核算工作的精神,各作业区设立会计室,生产队都设核算员,进行地号、作物、畜群费用成本核算,实行场、作业区、生产队三级管理,农场一级核算盈亏。
  1956年,根据农场建设进入发展壮大新时期需要,农场会计室基建会计划出,单独成立基建会计室,计划统计归入生产室。农场会计室只有8人,设成本会计、财务会计、固定资产会计、材料会计、出纳。农场三级管理一级核算的管理体制建立后,财务盈亏核算集中在场部,作业区、生产队先进行费用记载上报,发生财务支出都到场部会计室报帐。这是一种高度集中模式。1957年,农场加强生产队建设,撤销作业区,实行农场、生产队两级管理一级核算,全场25个生产队均向农场会计室报表,场会计室直接对生产队办理财务事项。通过调整机构,减少管理层次,节约经费开支,降低了成本。但当时由于受交通通信条件限制,财务表报的时效性受到一定影响。
  1958年,赵光地区农场办事处所属独立场均单独在银行开户,直接办理内外结算业务,独立核算盈亏。实行独立场、生产队两级管理一级核算,原农场会计室人员充实到独立场会计室。在“大跃进”高潮中,受“左”的思想影响,通北农场发明“一帐一表余额式财务核算法”,取消各种明细帐与日记帐,全部用表单代替,极大地简化了核算手续。当年9月省厅所属50多个农场在赵光召开“财务核算革新”现场会,使财务核算陷入混乱,通北农场职工欠款达10万余元找不到人。下半年省厅及时纠正了这种不切实际的错误作法,财务工作很快恢复正常。
  1959年,成立赵光农场后,各独立场变成分场,农场、分场都对银行开户,分别计算盈亏,实行三级管理二级核算。当时农场财贸科负责全场计划、财务、统计、粮食、农产品销售等工作。分场设会计室,生产队设核算员。
  1962年,赵光农场变局建制后,实行局、场、生产队三级管理,局场两级核算盈亏,生产队进行定额管理,整理提供地号、作物费用核算等资料。材料会计从局会计室分出,成立物资供应站会计室,固定资产转给各农场核算。局会计室业务人员只有7人,设成本会计、财务会计、计划统计、记帐员和出纳。1963~1965年,在计划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成本管理、产品管理、生产管理、农机管理等诸方面初步建立起适应农场特点,满足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核算需要的、制度配套的、体系健全的一整套经济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
  1965年,根据省农垦厅提出财务工作要为“三大革命”运动服务,克服会计核算的繁琐哲学、神密主义弊端的精神,省农垦厅财务部门组织各地财会人员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研究,确定修改农垦(包括劳改局)系统原有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借贷记帐法改为收付记帐法。
  三、“文化大革命”中的核算体制阶段(1966~1976)
  1966年秋“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场经营管理陷入混乱。1967年开始的农垦局抓革命促生产前线指挥部时期,由于原农场一切核算制度都被当作修正主义办场流毒砸烂了,经营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
  七团组建后,供应股办理全团财务收支手续,发放团部现役军人服装等军需。1970年计划建设股成立后,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农田建设施工、计划统计表报汇总等工作。七团时期的基本建设统由国家投资,实报实销。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办法,计算总收入总费用,盈利全部上交,亏损国家弥补,不计作物成本。在“革命大批判”中,把经济核算制度说成是资产阶级的管、卡、压,把经济核算诬之为“物质刺激”、“利润挂帅”,经营管理陷入有章不循、无章可循、“吃大锅饭”的局面。生产逐年下降,亏损逐年增加。1973年,全团粮豆亩产只有45公斤,经营亏损531万元。直到1974年注意力才开始转到抓生产搞核算上来。同年5月,在收支两条线的前提下,由原来算大帐改为团、营、连三级管理三级核算,连队计算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成本,并直接计算盈亏,向团、营逐级汇总上报。1975年,团党委《增加生产厉行节约通知》下达后,各项管理制度有所恢复,粮食产量有所上升,亏损逐渐减少。但由于阶级斗争为纲干扰,不按经济规律办事,还在束缚农场生产力的发展。
  四、恢复核算制度进入改革发展阶段(1977~1984)
  恢复农场体制后,1977年12月农场根据全国国营农场会议精神要求,经过一批二打三整顿”,实行“财务包干,一年一定”财务管理办法,场、分场、生产队层层落实财务盈亏包干指标,亏损给退库。
  1979年实行“财务包干,五定一奖”生产经济责任制。场对分场、生产队实行分队分业核算办法,超额盈利奖励,亏损按包定指标受罚;生产队对个人实行定额记分,以分计奖惩,取消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克服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的倾向。1980年,在“财务包干,五定一奖”基础止,全场实行“浮动工资,分业核算,班组包干”办法,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包干指标落实到生产队和班组,按完成盈亏计划比例定奖惩,把企业经济成果进一步与职工个人挂钩。1983年,实行“专业承包,大包干,停薪留职”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按队、按业、按作物、按人头计划成本盈亏,实行财务包干、定额上交或大包干自负盈亏的经济责任制。1984年试办家庭农场以来,根据国营农场现代化建设需要,计财工作在改革中不断总结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