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党的组织第一节 组织概况赵光农场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大体经历4个阶段:
一、创建时期党的组织(1948~1957)
在农场创建后第一个春耕生产之前,于1948年2月就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当时只有4名党员,设1个党支部,场长周光亚任支部书记。1952年党员发展到加人,1953年随着党员人数的增加,3个作业区和场机关均设党支部,农场成立了党的总支委员会。1956年11月,全场党员发展到143名,北安县委以135号文件形式向绥化地委提出《改变基层组织形式方案》,年末地委批复后县委作出决定:1957年春农场成立党委会,下设3个分场党总支。1957年,撤销分场加强生产队,各生产队都设党支部。
1957年前的农场党组织关系隶属所在地方党委领导:1955年前归通北县委领导,1956年后由北安县委领导,同时农场党委书记参加县委。场长苑凭1953~1956年3月同时兼任通北县委书记。
二、发展时期党的组织(1958~1966)
1958年我国农垦事业进入大发展时期,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赵光地区办事处设党委,属党组性质。党委成员由上级任命,不召开党代会。原通北、红星、和平3个农场划分的8个独立农场均设党总支委员会。10月调整农场规模设6个农场党总支。在人民公社化高潮中赵光地区农场选举产生赵光人民公社党委,农场改称管理区,管理区设党总支。公社党委隶属北安县委领导。
1959年初场社分家后,赵光农场党委下设6个分场党总支、4个直属单位党总支、51个党支部,541名党员。1960年全场党员发展到689名。
1962年,赵光地区农场管理局及改称赵光农垦局后均设党委。党委成员由上级任命,党委书记袁安泰参加北安市委。局党委下设6个农场党委(1962年7月前为总支),4个直属单位党总支、71个党支部,534名党员。1963年,面临新农场的建立和原农场合并的形势,增设共青团农场党委,撤销前进农场党委;1964年,成立双丰农场、晨光农场党委;1965年成立涌泉农场党委。至此,全局有9个农场党委和1个局直党委;农场党委和局直党委下设党总支,总支下设党支部。
这个时期党组织除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外,先后隶属绥化、嫩江、黑河地委领导。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组织(1966~1976)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冲击农垦局各级党组织,党的组织活动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1967年1月“造反派”夺权后,各级党组织瘫痪。1969年初,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七团成立临时党委,党委书记由沈阳军区党委任命,下设10个营党委。1970年8月末七团改编分团后,团党委下设4个营党委,全团共有429名党员。1971年团机关司令部及政治处分设党总支,后勤处设党委。
1976年末恢复农场体制,设农场党委,营党委改为分场党委。全场3个分场党委、1个机关党委。
“兵团”期间,七团党委隶属一师党委领导。恢复农场体制后,隶属北安农管局党委领导。
四、现代化建设时期党的组织(1977~1984)
1977年是恢复农场体制后的第一年,组织状况无多大变化,党员增到906人。1978年,场机关和直属单位设党总支,即政治处、生产办公室、经营办公室和基建办公室等4个党总支。1979年,场党委下设4个分场党委及场直党委、基建工程大队党总支,全场86个党支部。1983年,场党委下设4个分场党委及场直党委、教育总支和基建总支,全场党员1101人。1984年,场部增设机关党委,工业公司设党总支。
1977年以来,农场党委一直隶属北安农管局党委领导。
在农场体制变化过程中,50年代以前,农场党的组织实行委员制;60年代初农场党委实行委员制并设常委会;农垦局和七团时期,党委也实行委员制并设常委会,常委会主持日常党的工作。所属农场或营党委则只实行委员制,不设常委。1977年后,农场党委一直沿袭委员制并设常委会,分场党委实行委员制,不设常委会。
1962年党组织基本情况表
表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