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干部工作一、队 伍
农场干部来源。建场初期主要是上级委派,其次是部队转业官兵、地方干部调入、技术工人中提拔和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60年代以前的农场技术干部主要来自全国20几个高等院校的大学毕业生。以后在生产第一线工人中,在知识青年中也根据需要培养和提拔干部,调整和建设干部队伍。
1947年,十几人的职工队伍中多数人都是干部,1948年增加到34人。1957年全场干部总数达299人。1958年,大批转业官兵进场,干部总数增加到430人。1959年,根据党的“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提拔各级各类干部137人。到了60年代,根据毛主席接班人五条标准提拔使用干部,1965年干部总数达834名。“兵团”期间,农场肩负屯垦戍边双重任务,团部及其机关部门主要领导都由现役军人担任,副股长以上领导干部30余名。原农场绝大部分领导干部靠边站受批判。营连两级都配双套班子。1970年开始,农垦局时期的各级干部陆续“解放”落实政策,进入领导岗位,多数任副职或降级使用。1971年统计,干部队伍发展到111人。“兵团”撤销后,大部分现役干部调走,部分现役转业留场工作。
1979年,根据省农场总局党委组织处关于“以工代干”的转正精神,经过严格考核,择优选拔,有556名代干转为正式干部,使干部总数增加到1 091人。在此前后,大批知识青年返城,青年干部略有减少。1984年统计,全场干部总数 1 157人,其中女干部380人,少数民族干部27人。
1981年,干部队伍中大学文化64人,占干部总数的6.2%;中专118人,占 11.4%;高中204人,占19.8%;初中以下644人,占62.5%。1984年,干部队伍中大学文化89人,占干部总数7.6%;中专212人,占18.3%;高中278人,占 24.0%;初中以下578人,占50%。1981年,干部队伍中25岁以下62人,占干部总数的6%;26~35岁的246人,占23.9%;36~45岁的420人,占40.8%;46~55岁的252人,占24.5%;56岁以上50人,占4.8%。1984年,干部队伍中25岁以下139人,占干部总数的12%;26~35岁312人,占27%;36~45岁390人,占 33.7%;46~55岁263人,占22.7%;56岁以上53人,占4.6%。
1984年,全场场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62人。各类技术干部55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干部1人,中级职称干部75人,初级职称干部358人。
干部队伍老化逐步得到改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领导干部陆续退居二线或离休,50、60年代参加工作的领导干部占有较大比重,70年代后参加工作的领导干部多数从事基层工作。
1971~1984年干部队伍情况表(一)
表3—8
1971~1984年干部队伍情况表(二)
表3—9
二、管 理
在农场建设过程中,长期以来都是党委管干部。农场各级管理干部多数时候实行单一的委任制,后来逐步建立委任制和选任制相结合的干部管理制度。1984年开始,干部任免权限由下管两级变为下管一级,并改革了干部考核制度和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选拔制度。
农场干部管理基本上是谁任谁管。1955年以前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时期,农场场长由东北人民政府(包括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下令任免,副场级、科级由农场管理局任免,队级干部由农场党委任免。1955年后,农场场级改由省委任免,通过组织部门发文下达;科级干部由省厅党组任免;队级干部由农场党委任免。1962年后的农垦局时期,局正副职和农场正副职干部均由省委任免,科级干部由省厅党组或所在地委任免,队级干部由农场党委任免。
“兵团”初期,团的正副职干部由沈阳军区党委任免,连营职干部由“兵团”党委任免,副连职干部由师党委任免,正排以下干部由团党委任免。1970年后,正团职干部由沈阳军区党委任免,副团、正营干部由“兵团”党委任免,副营、正连职干部由师党委任免,副连职以下干部由团党委任免。1973年10月,正团职干部改由省委任免,其他不变。1975年8月,“兵团”党委决定,改变正营职以下干部任免权限,师党委任免正副营职干部,团党委任免正连职以下干部。
1976年以后到1980年,农场正职干部由省委任免,场副职干部由所在黑河地委任免,科级干部由农场管理局任免。1981年后,原地委任免干部移交省农场总局党委任免,其他不变。1984年5月,根据省农场总局下发的《关于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按“下管一级”的精神,农场副职干部由北安农管局任免,科级干部由农场党委任免。1984年9月,省农场总局根据省委(1984)22号文件的精神,农场正职干部也由农场管理局任免。
干部的考核、使用和监察,长期以来都是组织干部部门的业务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组织人事制度也在改革,逐步实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以及对干部素质的全面测评等许多考核办法,使干部管理更加群众化、科学化。同时,注意第三梯队干部队伍的建设。
1979年,全场科技干部235人,大学、中专和从工人中提拔起来的科技人员各占1/3,他们中的50%是“文化大革命”中或以后的毕业生。1980年,农场党委按照“逐步实现各级领导人员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提拔了 1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981年,晋升提拔农艺师、农机、林业、气象、水利工程师、统计和会计师等28人;晋升助理农机工程师、助理基建工程师等41人;晋升农业技术员、基建和园艺技术员与兽医等35人。
三、培 训
干部的在职培训是农场的老传统。“文化大革命”前,农场干部基本上都是到地方政府的党校、干校组织的培训班学习轮训,农场也组织基层干部培训。1948~1952年,通过培训和实践锻炼,从工人中提拔19名技术干部,从技术干部中提拔6名领导干部,从一般干部中提拔6名领导干部。50年代末,在业余教育为主、在职轮训为辅的方针指导下,除选送50余名干部人省市党校及专业学校培训外,还抽调一定数量干部到农场自办的赵光大学和党校参加轮训学习,并开展干部下放进行劳动锻炼制度。1959~1960年,全场共下放1 079名干部,其中 1960年短期下放干部近百名。1964年上半年,农垦局政治工作总结中提出,全局有80%基层政工干部参加省县组织的训练班学习过。建场到1961年,农场培训行政管理干部400多名,其中输出近50%,支援了四川、新疆、海南岛以及黑龙江各地农业机械化事业。
进入70年代,团部设立教导队,对连排干部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恢复农场体制后,进修学校对各类业务干部进行多层次的业务和文化培训。80年代以来,农垦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党群干部、行政管理干部以及专业干部轮流参加各级党校、干校学习,场和分场级干部到省农场总局干部学院轮训,队级干部到农场管理局干校轮训,更多的人则进入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农业广播学校等专门学校在职或离职学习代培。
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和进修,农场各级干部的文化、业务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1984年在职的副场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中有6人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在职场领导60%,农科专业占83%。
四、老干部工作
1983年前,农场的老干部退下来的不多,老干部工作由组织干部部门负责兼管。1984年2月,农场组织部配备一名专职干事负责老干部工作。5月,成立老干部科,曲福任科长、孙长华任干事。11月5日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马学利任主任,办公室设在老干部科,具体负责全场离退休老干部的工作。
建场初期参加建场的老干部绝大部分已经离开农场。1958年以来,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在农场离退休人数逐年增多,到1984年累计全场离退休 1 000多人中有老干部128人,其中离休92人、退休32人、退职4人。
老干部科成立后,贯彻执行“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的方针,按规定及时传阅同级有关文件,组织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文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国家和农场大事。除此,还组织参观、旅游、疗养和举办各种游艺竞赛活动。在场直居住的行政18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规定每星期一、三、五集中在老干部科统一组织学习。老干部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工资待遇按上级文件规定:抗日战争时期按90%开支,解放战争时期按80%开支,建国后的老干部按75%开支。他们的门诊、住院费用全部由农场报销。每逢元旦、春节等节日,场领导带领工会、组织部、办公室及老干部科有关人员到18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家慰问;一般离退休老干部,各有关单位领导也毫无例外地到家慰问。
1980年场党委根据场直老干部住房存在的实际困难,在铁道西建528平方米的两栋离退休干部房,有8户老干部搬进新居。1982年,根据国发62号文件精神,把符合离休条件的退休老干部按规定改为离休待遇。农场每年都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体检,根据健康情况适当安排疗养、治疗。1983年,场党委作出对离休老干部生活从优照顾的具体规定,每年为离休老干部解决喂鸡饲料;分配住房时,在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照顾离休老干部;切实搞好离休老干部的扒炕、抹墙、房屋维修和越冬准备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对离退休老干部的烧柴和原煤供应优先安排,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离休干部每人每月补助0.5公斤豆油。1984年11月,给居住在场直的行政18级以上和抗日时期的11户老干部安装了土暖气,投资2 800多元。同年在农场场部俱乐部建立起老干部活动室,天天开放,有专人管理,每逢节日组织游艺活动。分场、生产队也建起了这类活动室。全场建活动室投资达6万多元,工作经费支出7 500余元。
1984年,老干部科还组织全场离退休老干部一行19人,到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等城市进行旅游活动。老干部们怀着喜悦的心情,观光了这些城市的建设,浏览了我省旅游胜地哈尔滨太阳岛、大庆地宫和齐齐哈尔的龙沙公园。开阔了视野,充实了生活,焕发了精神。
根据国发(1982)62号文件精神,1984年农场先后几次派人到山东省平邑县、高青县,吉林省扶余县等地联系老干部易地安置事宜。1984年全场有4名老干部回山东、吉林原籍易地生活,他们的建房费、公用经费、特殊经费、工资等费用均由农场负担,仅建房投资农场就支出4.7万元。
1984年老干部队伍情况表
表3—10
续表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