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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兵役

第三节 兵役


1950年,美帝国主义悍然出兵侵略朝鲜,战火烧到鸭绿江边,全场青年响应祖国号召纷纷要求参军参战、抗美援朝保家卫国。11月间,有25名青年拖拉机手光荣地加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行列,同时为沈阳军区空军某部修飞机场工程出动15台拖拉机。农场的武装工作从这时起便揭开了序幕。以后,每年均按照县兵役局或武装部的指示开展征兵工作。1956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度以来,每次征兵都依据条件规定选送符合质量要求的兵员。
  1961年前,新兵员一般在18、19、20周岁男性公民中征召。1962年以来,根据国务院一年一度的征集命令,北安县下达征集新兵任务,结合农场实际,制定具体征兵方案。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对年满18~22岁的男性公民普遍进行登记摸底,然后进行目测、政审和初步身体检查。对外地来场就业青年还进行外调审查。按照征集范围和政策,对独生子女不征,唯一劳动力免征或缓征。后改为年满18~20岁公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作为基本条件,而对独生子和唯一劳力者,只要本人自愿、家庭同意,又符合条件均可应征。1962~1984年共为部队输送兵员352名,其中飞行员3名、女兵2名。
  1980年恢复预备役制度后,到1984年统计,全场共有164名预备役军人,进行登记造册,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