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秘
第二节 文秘
1948年,总务股设文书负责日常文秘工作。1949年在农场制度建设中,具体地制定了《文书处理规程》:收文由文书上号登记、送交领导传阅,然后按场长指示意见办理,年末归类订卷;发文由文书起草,有关科股修正,经批准后发送;发文按总号、母子号编订,副页分别缀订于原文之后。50年代开始,场长办公室文书或秘书、党总支秘书分别各自处理自己的文秘业务,作业区也设专职文书。1950年,人事部门建立卡片登记制度,职工转出转入按章办理手续。1958年,赵光地区农场办事处党委和行政各自设文书负责日常的党政事务和文秘工作。赵光农垦局时期,文秘工作日渐正规,收文经办公室加盖日戳、编号登记,由主管领导或委托办公室主任签办意见。发文有底稿通用纸,设有编号登记、领导签批、注明主送、抄报、抄送机关单位格式,发文原稿同印文一并归档。
组建七团后,文秘工作由政治处和司令部分管。政治处秘书、书记员负责党务,组织股负责组织及党委会记录,打字、保密归军务股,机要通信收发归通信股。军务股设保密室,保密员负责文件传阅,设传阅单,由主管首长批示处理意见后人档。
1979年党政办公室合并后,主任兼秘书负责党委和场务会议记录、材料整理、文件起草及审核工作。另设文书兼保密员(档案员),负责日常的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保管及印信管理等。1980年开始,根据北安农管局指示精神,为达到文秘工作准确、迅速、安全、保密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文件收发、登记、审批、催办、归档制度,统一了行文用纸和格式。做到“六清” (收文、发文、手中文件、阅文手续、文件管理责任、办理结果)、“五有”(发文、收文、借阅、领导批文、传阅登记簿)、“五亲自”(文件亲自拆、亲自登记、亲自送阅、亲自催办、亲自立卷)、“三对照”(收文后要对照封皮号、文件号、收文登记号)“四必须”(制发文件必须编号登记、领导签批、注明主送抄送单位、原稿同印文一并入档)。使文件来有踪、去有影,丢不了,拿不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批示,件件有落实,文件管理责任清。
在抓文档队伍建设中,场、分场、生产队及场直单位都设有专职或兼职的文秘工作人员。农场副书记主管文档工作,场办公室1名副主任具体负责文档领导工作,并配1名文书、1名档案员、1名机要通信员、2名打字员。分场设1名文书,各科室部门及各基层单位均指定1名兼职文书负责文档工作。文档队伍在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的同时,注意抓人员培训工作。除选送档案员到农场总局举办的训练班学习外,场办公室人员每月还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并按计划召开全场性文档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学习内容主要是文档基础知识、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起草公文应注意的事项、保密工作守则等。初步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的专兼职工作队伍。
印信管理和使用制度严格:场内所属单位的印鉴由场办公室统一批刻并备案;介绍信和证明信的开发,必须有基层单位领导批准,并建立印信登记手续,不开空白介绍信。10几年来,没有发生过印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