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档案
第三节 档案
1948年开始建立档案。上级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机构编制、各种规章制度等均作为文书档案入档;履历书、登记表、鉴定、自传等作为人事档案材料入档。
建场初期档案由文书或秘书兼管,未专设档案室。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经过多次清理重新组卷入档。1953年重点清理了一级科员、作业区主任和技术员以上干部档案,又按农场管理局和省军区部署进行了军队转业干部登记工作。以后多年,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对档案管理指示精神,在加强管理,防遗失、防损坏、防泄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60年代开始,根据国家规定的档案规则和上级机关制定的工作制度及要求,拟定和实施符合农场实际情况的档案工作制度及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无政府思潮影响,大量档案资料被烧毁,公安部门保存的敌伪档案也被烧掉了不少;珍宝岛事件后,又有大量文件和地图被焚烧;也由于多年保管不善,造成一些霉烂、虫咬、缺张少页乃至散失。
1979年后,农场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多方面开展档案利用工作。1979年11月以来,对档案进行4次全面清理,按照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规格分门别类,以年度时间为序搜集、鉴定、整理、立卷。年代为目录号,年内排案卷号。按永久、长期、定期三分开的原则进行整理立卷,对没有保管价值的材料也进行登记造册。1980年3月以后,根据北安农管局文秘工作会议“收集齐全、整理系统、保管科学、利用方便,早日开展利用”的要求,又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已形成的1 000多个卷宗进行重新整理,改变过去一事一卷,多而零散,精粗不分的做法,把重要的历史资料、科研成果、生产总结形成重点卷宗;把原农垦局保存下来的有关建设农场和红星农场的档案资料单独进行整理,造册后转交给两个农场;原福安农场的档案资料整理后另行存放;对各类人事档案也进行了清理。1981年,根据北局党组字(81)11号文件精神,对干部档案又一次进行认真清理和复查验收工作,对应该清除的“文化大革命”和反右斗争中干部档案材料,按规定整理,应清除的经审批后进行销毁。
80年代以来,档案的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在搞好文书档案资料的挖掘、收集、鉴定、整理、保管的同时,制定和实施档案的科学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在劳资部门处理职工复职、宣传部门处理右派改正和调出职工处理遗留问题,特别是为编修农场志提供了大量的有文字可考的历史记实。
农场档案室现存文书档案1 207卷。其中:永久313卷、长期268卷、定期 626卷。组织部和劳资科档案室保存有全场9 000多职工的的人事档案。技术档案包括计财统计资料大部分未整理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