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卫生行政

第六章 卫生

第一节 卫生行政


建场初期,卫生工作先后隶属总务部门和场长办公室。1948、1949年只设医生,1950年成立医务所,所长关永祥。1958年,赵光地区人口急剧增加,医疗工作量迅速增大,农场办事处成立了职工医院,各农场设卫生所,生产队等基层单位设卫生室,三级医疗网初步形成。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文卫科也随之产生。徐维祯任副科长,业务工作隶属北安县卫生局领导。1962年,赵光农垦局国光乡人民委员会设专职的卫生助理负责日常的卫生工作。1965年,全局9个农场均设卫生所,生产队设卫生室,局直除职工医院外另设局直卫生所。组建七团后,宣传股兼管卫生工作,职工医院改称团卫生队。恢复农场体制后,文教科兼管卫生工作。1978年,农场设卫生科,同职工医院合署办公。1984年,除场部职工医院和场直卫生所外,4个分场均设卫生院,生产队设卫生所。全场共有39个医疗单位,病房床位171张,全部职工265人,医务人员226人,其中医生94人。比较高级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都集中在职工医院。全场医疗建筑面积5 482平方米,其中场职工医院占50%以上。1978年成立卫生科后,历任科长王允堂、王英才、时淑清,副科长时淑清、蔡祥。
  70年代初开始,相继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在卫生科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除受本系统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外,还要按照地方政府卫生管理部门的部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984年卫生行政机构情况表
  表4—19              



            1977~1984年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表
  表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