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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学校体育

第三节 学校体育


1957年以前,学校体育工作没有广泛地开展,只是由兼职教师上体育课。 1958年后,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均纳入教学计划,并且逐步配齐了专职体育教师。60年代,农垦局中学先后调进3名体育学院毕业生从教,按教学计划每周上两节体育课,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队列、体操、田径、球类、滑冰等项基础训练。同时在课外活动时间或业余,组织各种体育训练队进行训练。各学校每年春季都召开田径运动会,个别年份也召开秋季田径运动会或冬季冰上运动会,举办各种球类比赛等。农垦局期间,学生代表队经常出席北安等地的体育比赛大会。“文化大革命”中,学校有组织的体育活动基本停止,业余训练队自行解散。
  1977年后,学校体育工作恢复正常,建立“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 (每天的间操和眼保健操)、“两活动”(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制度。多数学校每年除召开春季田径运动会和冰上运动会外,还进行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和广播操比赛。学生的课外活动和业余体育训练逐步走上正规。
  “文化大革命”前,在体育教学中穿插《劳卫制》锻炼项目训练,国家制定体育训练标准后,学校体育工作把“锻炼标准”作为尺度衡量学生的体育训练成绩的起码标准,开展经常性的训练活动。1984年,场高中达标率58%,职业高中 50%,初中43%,场下各中心校达标人数都超过30%。
  1982年起,教育科同场工会合办业余体校,组织有体育特长的青少年学生参加训练,配有7名兼职教师,开办乒乓球、篮球、田径3个班。每天早晨两个小时,每周三、四、六的下午业余时间用两个小时,全年受训270个小时,进行经常性的系统训练。
  对体育教师的培训既重视平时,能者为师互帮互学,又有计划地选送去体育学院深造。1981~1984年,先后选送四五名体育教师去大专院校进修。1984年,省教育厅派人对全场19名体育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全部合格。其中,6名本科考试得满分,10名总分超过85分。
  学生的体育竞赛成绩逐年提高。1976年,“兵团”一师在七团召开全师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七团代表队几乎取得所有项目的第一名,并以悬殊的比分荣获总分第一名。1982年,参加北安农管局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初中组第一名,高中组第二名。代表队主要竞赛项目的最好成绩是:高中男子100米成绩12秒,400米成绩57秒4分秒,800米成绩2分14秒5分秒,1500米成绩4分37秒3分秒;女子200米最好成绩30秒2分秒,400米成绩1分6秒,800米成绩2分20秒3分秒,1500米成绩5分10秒。